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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警察

鎖定
空警,即為空中警察。根據國務院和民航總局的方案,空中警察隊伍屬於人民警察序列。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民用航空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9〕20號),空警總隊主要職責為負責防範和制止劫機、炸機以及非法干擾民航飛行安全的行為,保護機上旅客生命財產安全。 [1] 
民航空警隊伍組建分兩步實施:首先從民航現有的空中安全員中一次性錄用1200人,然後從各地公安民警中選拔800人,最終組成2000人的中國民航空中警察總隊。
中文名
空中警察
外文名
Airmarshal
簡    稱
空警
組    建
民航兩步走

空中警察基本內容

空中警察空警介紹

2006年開始納入國家公務員招考計劃,崗位設置為:“空中警察一線實戰崗位”。符合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將可以在每年下半年參加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命題的“國考”筆試,項目為:《行政職業能力》《申論》,達到面試控制線的人員通常在上海民航醫院參加民航IVB級體檢,合格後進行體能技能測試和麪試和政審,經過國家公務員局擬錄用公示後在相關培訓基地進行專業訓練。

空中警察組建兩步走

民航空中警察隊伍的組建分“兩步走”,第一步為“錄用”,即先在民航現有的空中安全員當中,一次性錄用絕大部分人員;第二步為“選調”,即從各地的公安民警中選調部分人員,最終組成空中警察隊伍。今後,“錄用”的空警隨年齡增長或身體原因無法從事空警崗位,由總隊和派駐航空公司進行妥善安置。
學習

空中警察職責

維護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內的秩序,制止擾亂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民用航空安全保衞條例》、《民用航空法》、《蒙特利爾公約》、《海牙公約》、《東京公約》等防範和制止劫機、炸機以及其他對民用航空器的非法干擾行為,保護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載人員和財產安全。

空中警察公務員待遇

空警支隊和空警大隊實行民航總局公安局管理。總局公安局側重製度標準、隊伍建設、業務培訓、上崗與執法證和經費等方面的管理,空警人員定位為國家公務員,其待遇將由兩部分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部分由國家財政列支,由民航總局公安局掌握;補貼部分將由所在航空公司負責解決。由於他們具有國家公務員和機組成員的雙重身份,待遇亦由國家財政列支的警銜津貼和航空公司支出的機組空勤補助兩部分組成。

空中警察着裝配備

空中警察會和安全員一樣“隱匿”在飛機上,上崗後的空中警察將配備公安警察制服,但是不會在航班執勤時穿着。在執行任務時,將依法出示警官證或者是證明機組身份的空勤登機證。

空中警察武器裝備

空中警察配備制式警用裝備以及執行任務需要的各式裝備。

空中警察組建意義

民用航空安全關係到黨和國家的聲譽,關係到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係到社會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是民航工作的重中之重。組建空中警察隊伍的重要意義在於:
第一,是國際空防形勢的需要。空防安全作為民用航空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隨着國際國內形勢發展變化,越來越受到廣泛的關注。近些年來,隨着國家矛盾、地區衝突和民族、宗教敵對狀況的加劇,國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和蔓延。恐怖組織實施破壞活動的手段不斷翻新,危害性加大,影響面更廣。恐怖分子越來越多地把襲擊的矛頭指向民用航空領域,劫持民用航空器進行政治要挾,或進行恐怖破壞活動,已經成為恐怖活動的新動向,劫機、炸機事件屢見不鮮。針對這樣嚴峻的形勢,為應對恐怖活動對民航安全的現實威脅,世界上許多國家,如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都採取措施,加大反恐力度,組建專門的空中武裝警察力量登機,執行反恐任務。
第二,是國內空防形勢的需要。從中國情況來看,受國際恐怖活動的影響,刑事犯罪分子和對社會不滿的分子針對航空設施進行的暴力恐怖活動也在增多。“疆獨”、“藏獨”勢力,“法輪功”邪教組織,進行帶有政治性目的和團伙性質的劫機、炸機犯罪的可能性也在增加。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在航班上派遣專門安全保衞力量的國家之一,而且發生在中國民航班機上的劫持事件絕大部分被粉碎,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隨着國際國內形勢的發展變化,航空安全保衞工作任務越來越繁重。當前空防安全工作的重點,除防止犯罪分子劫機去台,更重要的是防止犯罪分子和對社會不滿的分子通過劫機、炸機發泄不滿、報復社會。還必須對國內外敵對勢力進行帶有政治目的的劫機行為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預防工作。
第三,是民航改革發展的需要。中國的安全員隊伍從性質上説仍屬企業內設的安全保衞力量。隨着民航體制改革的深化,航空運輸企業與總局脱鈎,機場隸屬關係改變,機場公安隨機場下放,原有的空防安全管理體制已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特別是受執法權的制約,安全員隊伍不能充分發揮保衞乘客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職能。中共中央、國務院從維護國家安全和聲譽,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穩定的高度,對民航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指出,中國民航的安全信譽是好的,但當前國際恐怖活動猖獗,民航要提高警惕,保證安全。中共中央、國務院充分考慮到“9·11”事件後新的空防安全形勢和民航體改的實際情況,決定成立中國民航空中警察隊伍,把空中安全保衞隊伍納入人民警察序列,把空中安全保衞工作納入法制軌道,以更加有效地防範和制止劫機、炸機、非法干擾安全飛行的行為,維護機上秩序,保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和飛行安全,維護國家利益。
由此可見,組建空警隊伍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進一步加強民航安全保衞工作的重大決定。民航空中警察隊伍的組建,為依法執行反劫機、反炸機等反恐任務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它的誕生將把民航空中安全保衞工作進一步納入法制化軌道。空警隊伍將依法行使防範和制止劫機、炸機、非法干擾安全飛行的行為,維護機上秩序,保護乘客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能。民航空中警察的組建對加強民航空防安全和反恐怖工作,對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