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糧
鎖定
税糧歷史由來
大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工匠﹑僧道﹑也裏可温﹑答失蠻﹑儒人等户﹐都是“驗地”(按佔有的地畝數)繳納地税﹐每畝三升。 軍户﹑站户佔有土地四頃以內的可以免税﹐四頃以上要按畝納地税。 民户﹑官吏﹑商賈等“驗丁”納丁税。成丁的年齡估計是十五歲。丁税每丁粟兩石﹐驅丁(即驅口)減半。凡當丁税者不納地税﹐反之﹐當地税者也不納丁税。但是﹐由於前兩類户與後一類户之間﹐互相買賣土地﹐以致發生納税混亂。常常有一户同時負擔丁税和地税的情形。
南方的税糧分為夏﹑秋兩税。秋税按畝徵糧﹐税額沒有統一的標準﹐各地區差別很大﹐同一地區內也因土地好壞分很多等級﹐有的低至一兩升﹐有的高達兩三鬥。夏税徵收的辦法各地不一﹐有的地方徵收糧食和絲﹑綿﹑布等實物﹐有的地區則徵收貨幣(鈔)。據某些地區資料估算﹐夏税約當秋糧的一半。元朝統一江南之初﹐只在江東、浙西征收夏税。元貞二年(1296)起﹐在浙東﹑福建﹑湖廣等地徵收夏税﹐後來江西也徵收夏税。元代江南夏﹑秋兩税的税額是沿襲宋代的﹐但在延祐七年(1320)政府下令每鬥添加兩升﹐即增收百分之二十。
税糧內容
在徵收税糧時﹐無論南北﹐都要加收鼠耗﹑分例。按規定﹐每石税糧加徵七升。各級官吏還常與地方上豪強地主相互勾結﹐巧立名目﹐進行剝削﹐因此﹐一般百姓的税糧負擔要比法定數額大得多。有的每石外加五斗﹐有時甚至一石税糧實際要交三石之多。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5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晓晓娟娟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