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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適度原則

鎖定
税收適度原則是税收原則之一,指在税收制度設計中,社會整體税收負擔的確定,要充分考慮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和納税人負擔能力,既能基本滿足國家的財政需要,又不能使税負太重影響到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在中國歷史上,主張並實行税收適度思想的,都程度不同地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西方財政學者也多主張根據納税人的負擔量能課税。
中文名
税收適度原則
屬    性
税收原則
税收適度原則,反映了税收量度與社會經濟之間的辯證關係。 [1] 
一方面,經濟決定税收。經濟發展的一定階段與水平及社會產品總量等,決定了可供税收分配並形成税收收入的社會產品總額。
另一方面,税收分配的量度合理,即税收在經濟國所能負擔的範圍內恰當地分配,不僅能夠基本滿足國家建設的資金需要,有利於宏觀經濟和社會的穩定發展;而且兼顧了人民的負擔能力,有利於企業的自我發展和人生活水平的適當提高。如果税收分配量度不合理,當税收分配超過經濟和人民負擔能力時,雖然增加了國家的税收收入,但卻損害了企業自我發展能力,挫傷了勞動者的積極性,最終會破壞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當税收分配量度過低時,雖然一時減輕了納税人的負擔,有利於宏觀經濟的發展和億生活的暫提高,但卻削弱了國家的整體發展。可見,税收適度原則,是國家税收制度建設,特別是全社會整體税負設計的指導思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