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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公平原則

鎖定
税收公平原則在很大程度上是指税收制度設計的税收負擔分配的均衡狀態,税收負擔應該公平地業着於每一位納税人身上,儘可能地合情合理。由於“公平”本身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課題,深入到税收公平原則的內涵理解就會涉及出發點完全不同的具體原則的適用:受益原則和支付能力原則,以及橫向公平原則和縱向公平原則。 [1] 
中文名
税收公平原則
外文名
The fair principle of Taxation
主    體
納税人
屬    性
原則
税收公平原則
在現代各國的税收法律關係中,所有納税人的法律地位平等,税收負擔在國民之間的分配也必須公平合理,但公平合理並非絕對的等額負擔。學術界對公平原則的理解存在兩種觀點:
1.受益説。在受益説中,包括有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橫向公平是指凡自政府得到相同利益者應負擔相同的税收,縱向公平是指凡自政府所得利益不同者應負擔不同的税收。
2.負擔能力説。認為凡具有相同納税能力者應負擔相同的税收,不同納税能力者應負擔不同的税收。税收負擔能力是指各納税人的經濟負擔能力,其基礎有所得財產消費三種。
參考資料
  • 1.    嶽松.財政與税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