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税務犯罪

鎖定
税務犯罪指侵犯國家的税收制度與管理秩序,依刑法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税務犯罪有三個特徵: (1) 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即行為對社會主義國家與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嚴重的危害,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這是税務犯罪的本質特徵; (2) 刑事違法性,即行為不是一般的違法,而是觸犯了刑法; (3)應受懲罰性,即行為應當受到刑罰的處罰。此三者是税務犯罪統一而不可分割的特徵。税務犯罪概念是區分罪與非罪界限的原則標準。 [1] 
中文名
税務犯罪
類    型
法律術語
税務犯罪的種類:1.危害税收徵收管理罪;2.瀆職罪;3.走私罪。危害税收徵收管理罪包括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繳欠税罪,騙取出口退税罪等。瀆職罪包括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等。走私罪包括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等。 [1]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