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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華

(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鎖定
程春華,男,1971年7月出生,籍貫江西樟樹,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現任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3]  [7] 
中文名
程春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西樟樹
出生日期
1971年7月

程春華人物經歷

1990年至1994年,在原江西大學法律系(今南昌大學法律系)讀本科。
1994年畢業分配至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曾任該院民二庭副庭長、研究室主任、知識產權庭庭長、民三庭庭長 [8-9]  ,2015年掛任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兼職教授。
期間,1997年至1999年,在廈門大學法學院在職研究生進修班學習,2002年至2005年,在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2005年至2008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民商法方向博士後研究,合作導師為梁慧星研究員,博士後報告題目為《民事證明對象研究》。 [4] 
現任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3]  [7] 

程春華主要成果

參與主持完成了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法律的衝突與協調》的編寫,共有4篇論文包括《非政策性企業債轉股與我國現行法律制度衝突探析》、《論司法獨立與司法責任》、《試論民事訴訟質證程序正當化》、《試論建立我國民事訴訟答辯失權制度》等獲全國法院系統學術研討會廣東法院優秀論文,在省法院獲獎七次,在最高法院獲獎兩次。出版專著《破產救濟研究》、《裁判思維與證明方法》 [4]  ,合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理解與適用》。同時作為執行主編和主編出版《民事程序法研究》和《民事證據法專論》,並擔任《司法改革論評》一書的執行編輯。也是公認的業務尖子——他以精湛的審判方法和嫺熟的庭審技巧,高質量、高效率地審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難案件。 [1] 

程春華社會任職

兼任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究中心研究員、廣東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委員、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理事、廣東省法學會理事、東莞市政協委員、東莞市人大法工委委員。 [4] 

程春華所獲榮譽

1996年-2005年連續10年被市中級法院評為“辦案能手”,兩次榮獲“三等功”,三次被評為“辦案標兵”,西南政法大學兼職碩士生導師。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第二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
2017年獲第八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5-6] 
獲第二屆“廣東十大中青年法學家”;獲“全國首屆青年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一等獎、全省法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入選中央政法委、教育部互聘“雙千計劃”。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