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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

(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中心原主任)

鎖定
程明,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江西鄱陽人,在職本科學歷,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中心原主任。
2023年4月,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消息,程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上饒市橫峯縣監委監察調查。 [1]  10月,程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中文名
程明
國    籍
中國

程明人物履歷

1982年10月至1990年7月,江西省京劇團演員;
1990年7月至2001年10月,歷任江西省藝術檔案館職工、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副館長;
2001年10月至2004年9月,江西省博物館副館長;
2004年9月至2005年12月,江西省羣眾藝術館黨支部副書記、副館長;
2005年12月至2014年2月,江西省羣眾藝術館黨支部書記、副館長(正處級);
2014年2月至2022年12月,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中心主任;
2022年12月,被免職。

程明人物事件

程明接受調查

2023年4月,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消息,程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上饒市橫峯縣監委監察調查。 [1] 

程明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經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和上饒市橫峯縣監委對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中心原主任程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明喪失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無視廉潔自律規定,違規領取講課費、評審費;目無法紀、恣意妄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為他人在項目承接、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額財物,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中心主任,對該中心受賄犯罪負有直接責任。
程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對單位受賄犯罪負有責任,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研究,決定給予程明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經橫峯縣監委研究,決定將程明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