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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勇

(四川省紅原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鎖定
秦勇,男,藏族,1976年8月生,四川紅原人,在職大專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紅原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四級高級警長。
2023年10月,秦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秦勇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藏族
籍    貫
四川紅原
出生日期
1976年8月

秦勇人物履歷

1996年7月至2000年6月,在紅原縣公安局麥窪派出所、城關派出所工作;
2000年6月至2002年11月,在紅原縣公安局110巡警大隊工作;
2002年11月至2013年1月,歷任紅原縣公安局瓦切派出所副所長、所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
2013年1月至2018年9月,任紅原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任紅原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警長;
2019年4月至今,任紅原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四級高級警長。

秦勇人物事件

秦勇違紀被查

2023年7月,紅原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四級高級警長秦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秦勇依法雙開

經查,秦勇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秦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紅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秦勇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