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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鎖定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中共福建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關於“三農”和扶貧開發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和扶貧開發等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3]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是根據《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設立的福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加掛福建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福建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2018年10月24日,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正式掛牌。 [1] 
中文名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成立時間
2018年10月24日
辦公地址
福州市華林路123號 [10] 
行政級別
正廳級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歷史沿革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的前身是1949年8月成立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實業廳。1950年10月改設福建省人民政府工業廳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農林廳。1953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農林廳改設福建省人民政府農業廳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林業廳。1955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農業廳改稱福建省農業廳。文化大革命期間,於1968年11月啓用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省農業廳軍事代表印章,原廳及其各處、室、局、站、公司的公章停止使用。1969年12月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部農業局,局設領導小組,根據工作性質下設政工組、綜合組、生產組、後勤組等四個組。1971年1月成立中國共產黨福建省革命委員會農業局核心小組。1975年10月改稱福建省農業局。1977年10月啓用中共福建省農業局黨組印章。1980年7月更改為福建省農業廳和中共福建省農業廳黨組。經過數輪的機構改革,2000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文核定福建省農業廳為主管農業(含種植業、畜牧業、農墾、鄉鎮企業、農業機械化)和有關農村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 2004年5月,根據福建省委、省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2004]8號),省農業廳承擔的指導鄉鎮企業管理的職能劃入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同時,掛在省農業廳的省鄉鎮企業局牌子改掛在省經濟貿易委員會。2014年2月,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省農業廳與中共福建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2018年9月,經省委批准,設立中共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黨組,同年10月,組建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加掛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福建省農業廳。 [2] 
2018年10月24日,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正式掛牌。 [1]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起草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組織、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參與擬訂涉農政策。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組織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承擔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扶貧開發和山海協作發展規劃、政策。按分工組織、協調、實施有關扶貧開發工程和項目。牽頭組織實施省內山海協作,協調開展社會扶貧、省直有關單位掛鈎幫扶工作。負責我省東西部扶貧協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有關扶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管理和服務。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不含水生動植物、林木資源、陸生野生動物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不含水產飼料及其添加劑在養殖環節投入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飼料及其添加劑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相關地方標準制定。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佈疫情並組織撲滅。按分工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相關職責。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並按規定管理中等農業教育,指導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涉台港澳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牽頭研究擬訂閩台農業合作與交流的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擬訂農業利用外資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內設機構

省委農辦秘書處
廳辦公室
廳人事處
廳機關黨委
廳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廳政策與改革處
廳綜合處
廳發展規劃處
廳計劃財務處
廳鄉村產業發展處
廳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
廳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
廳市場與信息化處
廳對外合作處(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處)
廳科技教育處
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廳種植業管理處(農藥管理處)
廳畜牧獸醫處
廳農墾處
廳種業管理處
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廳農田建設管理處
廳扶貧綜合協調處
廳扶貧開發工作處
廳社會扶貧與山海協作處
廳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農業綜合執法監督局 [4]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直屬單位

福建省農業機械技術中心
福建省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總站
福建省植保植檢總站
福建省農業經濟技術中心
福建省農業對外經濟合作中心(福建省海峽兩岸農業合作交流服務中心)
福建省動物衞生技術中心(省畜牧屠宰技術中心)
福建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水土保持與鄉村發展亞行貸款項目中心
福建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福建省農藥檢驗所、福建省獸藥飼料檢驗所)
福建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福建省農墾與南亞熱帶作物經濟技術中心
福建省農業生態環境與能源技術推廣總站
福建省農業機械推廣總站
福建省農田建設與土壤肥料技術總站
福建省種植業技術推廣總站
福建省種子總站(福建省種子質量檢驗站)
福建省畜牧總站
福建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福建省農業信息服務中心
福建省農產品加工推廣總站(福建省農業生產力促進中心)
福建省農業農村工作研究中心
福建省食用菌技術推廣總站
福建省熱帶作物科學研究所 [4]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現任領導

省委農辦主任,黨組書記、廳長,省鄉村振興局局長:陳明旺 [21] 
黨組成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梁全順
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黃強
黨組成員、總畜牧獸醫師:吳順意
黨組成員、副廳長:郭宋玉 [20] 
黨組成員、副廳長:賴詩雙
黨組成員、副廳長:袁忠賢
黨組成員、副廳長:陳道清 [19] 
(更新於2024年2月) [17-18]  [22]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獲得“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5]  同年12月3日,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政策與法規處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司法廳評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6] 
2020年11月,被授予“福建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7] 
2021年5月14日,榮獲“福建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8] 
2021年12月,被全國婦聯表彰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 [9]  [11] 
2022年6月,福建省農業農村廳機關團委入選2021年度“福建省直機關五四紅旗團委(團總支、團支部)”名單。 [13] 
2022年6月,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青年理論學習小組入選2021年度“福建省直機關優秀青年理論學習小組”名單。 [14] 
2022年8月,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對口協作處被表彰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12]  [15-1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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