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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紅十字會

鎖定
福建省紅十字會作為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組織,自1958年12月8日成立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和熱心幫助下,各級紅十字會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不斷拓展人道領域裏的服務,紅十字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中文名
福建省紅十字會
成立時間
1958年12月8日
基層組織
896個
會    員
29.75萬人

福建省紅十字會單位簡介

1991年,全省89個地(市)、縣(市、區)全部建立了紅十字會
福建省紅十字會 福建省紅十字會
;現全省擁有基層組織896個,會員29.75萬人,其中青少年會員近16萬人。2001年10月9日,經省委編委批准,理順了管理體制。2004年,經省委批准,福成立了中共福建省紅十字會黨組。2004年6月,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建省紅十字會條例》,於8月1日正式施行,這對於更好地貫徹落實《紅十字會法》、推動福建省紅十字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多年來,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頒佈施行以來,省紅十字會積極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不斷推進紅十字事業向前發展。在自然災害救助方面,募集、接收賑災款物摺合人民幣8810萬多元賑濟災民,在’98抗洪救災中因成績顯著被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省軍區授予閩江’98·6特大洪水抗洪救災先進集體稱號;在羣眾性現場初級救護培訓方面,1992年以來全省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在交通、電力、消防等行業組織舉辦現場初級衞生救護培訓班6000期,培訓急救員20多萬人次;在無償獻血方面,1992年全省實現公民無償獻血“零”的突破, 2004年我省無償獻血量佔臨牀用血量的91.5%;在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建設方面,積極開展徵集捐獻造血幹細胞志願者和宣傳募集資金工作,經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批准,福建省分庫和定點HLA組織配型實驗室投入運轉,全省已有1萬多名造血幹細胞志願捐獻者採集了血液標本,4314人進行了HLA分型檢測併入福建分庫,傳輸總庫3780例。26位造血幹細胞志願捐獻者與患者的HLA的分型相匹配,實施移植4例;在台灣事務服務方面,按照《金門協議》擔負海峽兩岸雙向遣返作業的聯繫聯絡、參與見證任務,協助政府處理海峽兩岸突發事件,為溝通海峽兩岸關係,促進祖國統一大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同時,各級紅十字會在傳播人道主義、社區服務、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加強基金建設及國際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紅十字會已經成為深受人民羣眾歡迎的社會救助團體,成為政府人道工作好助手。
展望未來,福建省紅十字會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朝着建設有中國特色紅十字會目標,創造新業績,為福建省“三個文明”建設作出新貢獻。 [1] 

福建省紅十字會歷史沿革

福建的紅十字運動肇始於清末,發祥於民間慈善業。清末,福建民間成立眾多的慈善公益組織,慈善事業興盛,紅十字運動發展得益於這一社會環境。鴉片戰爭後,西方教會在福建舉辦教會醫院,教會醫院在傳教和治病的同時,也從事公益慈善事業,在地方紅十 [5]  字會建立過程中發揮早期引領作用。一些教會醫院組織成立當地的紅十字會,設立紅十字臨時醫院,參與戰傷救助,一些教會醫院負責人擔任分會會長。
光緒三十二年(1906),熱心公益慈善事業的地方人士林雨時創辦了閩侯紅十字會。這是紅十字運動傳入福建的最早記載。
宣統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發。11月,福州、廈門光復。光復期間,福州、廈門適時成立紅十字會。福州的紅十字會由教會醫院組織成立,其中有現為協和醫院的前身聖教醫院。是年,全國性的紅十字會組織由大清紅十字會改名中國紅十字會。福州、廈門成立的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正式承認具名在冊的第一屆地方分會。因此,福州、廈門紅十字會也是福建最早成立的經中國紅十字會承認的紅十字會組織。
民國時期,福建的地方分會(籌備處)據不完全統計有15處:福州、廈門、建甌、莆田、上洋、仙遊、浦城、邵武、麻沙(籌備處)、將樂(籌備處)、長汀(籌備處)、歸化(籌備處)、建陽(籌備處)、連城、南平。福建的地方分會或籌備處,從事戰場救護、災害救援、賑濟難民、興辦醫院、疫病防治、救護培訓等人道主義工作,開展募捐,接受捐贈。特別是福建事變、抗日戰爭以及軍閥混戰期間,各地紅十字會奔赴戰場,搶救和運送大量傷病員、掩埋陣亡士兵屍體、防治戰後疫病等。
建國後,省紅十字會的組織建設經歷了多個發展階段。在這些階段中,紅十字會經歷了性質、任務、體制的改變。1957年4月,省衞生廳成立省紅十字會籌備委員會,開始籌備成立省紅十字會。1958年12月,省紅十字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福州召開,省紅十字會建立。省紅十字會建立後,由省衞生廳代管,辦事機構設在省衞生廳。“文化大革命”期間,全省各級紅十字會停止活動。1979年11月,省紅十字會恢復工作。1991年,全省80個縣(市)全部恢復紅十字會。1993年,根據《紅十字會法》,全省各級紅十字會成為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2001年10月,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視下,省紅十字會理順管理體制,辦事機構獨立設置,由省衞生廳代管調整為省政府領導聯繫。目前,全省9個設區市紅十字會全部理順管理體制,84個縣基本理順管理體制。現有紅十字會基層組織2733個,會員575003人、志願者89512人,構成了比較完善的紅十字會組織體系。

福建省紅十字會工作職責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監事會秘書處)
綜合協調會機關及直屬 [4]  單位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新聞宣傳、效能、信訪、行政後勤、安全保衞等工作;負責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規劃以及政策性文件;負責綜合性重大宣傳活動的組織;負責普法並處理涉及法律事務;承擔省紅十字會監事會日常事務性工作。
2.賑濟救護部
組織開展救災準備工作及實施,統籌救災備災設施的建設與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應急救護和人道救助救援;組織開展應急救護培訓,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和衞生健康知識;依法參與、推動無償獻血宣傳動員等工作;指導紅十字(會)醫院、血站、救護站等建設;指導福建省紅十字會備災救災中心和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福建省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工作。
3.事業發展與交往聯絡部
負責紅十字事業發展相關理論和政策研究,擬訂發展與實施規劃;指導地方各級紅十字會組織建設,組織紅十字會系統幹部培訓;負責會員和志願者的發展、培訓、管理,以及會員會費收繳管理;組織開展紅十字志願者活動和紅十字青少年工作;組織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和國際人道法傳播;依法興辦與紅十字會宗旨相符的公益事業。開展與有關國家的地方紅十字會的交流合作;負責與台港澳和省際之間紅十字會的聯絡交流等工作;承擔政府委託的台灣海峽兩岸雙向遣返工作;協助政府處理涉台海(空)難、突發事件(事故);負責紅十字查人轉信、尋人服務工作。
4.籌資與財務部
具體負責省紅十字會籌資與接受捐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上級人道救助和援建、援助項目以及本級募捐限定性人道救助項目;負責會機關財務與資產管理;負責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與資產管理以及核撥紅十字會系統資金物資使用管理。
(二)機關黨總支
負責會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建、
紀檢監察、文明創建、羣團工作;負責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三)直屬事業單位
1. 福建省紅十字會備災救災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紅十字會備災救災物資儲備計劃和相關信息報送;負責捐贈物資的接收、整理、消毒、保管、分發等工作;負責備災救災物資的採購、儲備、分發等工作;負責領導管理省紅十字現場救護培訓中心;負責中心的資產、財務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中心的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綜合性來信來訪、印信管理和行政值班、安全保衞、公務用車及駕駛員管理等行政後勤工作。
2. 福建省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省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造血幹細胞捐獻的宣傳動員、諮詢、登記、查詢、反饋等工作;負責實施造血幹細胞捐獻者HLA(人類白細胞抗原)分型資料庫數據的錄入、檢索、分析配型等;負責造血幹細胞捐獻者實施捐獻過程的相關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參與、推動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相關工作,做好宣傳動員、諮詢、登記等;負責實施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的溝通協調和見證等工作;負責參與、推動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和表彰等工作;負責艾滋病預防和控制宣傳等相關工作。

福建省紅十字會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2] 
2020年11月,被授予“福建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3] 

福建省紅十字會現任領導

何明華 黨組書記
董良瀚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會長
徐 祥 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
楊飛燕 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
吳聯妙 秘書長兼事業發展與交往聯絡部部長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