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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3號)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2009〕27號),設立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 [6] 
中文名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成立時間
2009年
辦公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北二環西路108號 [9] 
行政級別
正廳級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法律法規政策。起草有關科技創新、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省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技術分析,推動創新發展。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三)負責推進全省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和傳播規劃、政策,指導全省科普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管理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組織實施全省科技重大專項。
(五)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科技園區建設。擬訂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省實驗室建設。
(六)擬訂全省基礎科學研究發展規劃、計劃、政策措施和省自然科學基金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省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七)擬訂全省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相關工作。承擔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八)擬訂全省農業農村科技發展規劃、計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引領鄉村振興,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省科技特派員工作。
(九)擬訂全省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指導全省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協調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
(十)擬訂科技成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及技術轉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負責全省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省創新調查、科技報告及科技統計。
(十二)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開展對外及對台港澳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政府間及與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項目。負責全省有關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負責引進國(境)外專家、智力工作。擬訂全省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規劃、計劃和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福建省科學技術獎、福建省友誼獎的評審組織工作及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政府友誼獎的評選推薦工作。承擔福建省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內設機構

辦公室
發展規劃與政策法規處
資源配置與管理處
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
基礎研究處
高新技術與工業科技處
創新辦公室(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村科技處
社會發展科技處
成果轉化處
對外合作處
人事處
機關黨委
駐廳紀檢監察組
福建省外國(海外)專家局 [2]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人員編制

省科學技術廳機關行政編制為78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行政編制3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2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司機編制3名)。 [6]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李志忠
黨組副書記、副廳長:遊建勝
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賴土發
黨組成員、副廳長:黃舒
黨組成員、副廳長:葉碧海 [10]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直屬單位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心
福建省科技廳星火計劃辦公室
福建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福建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福建省測試技術研究所 (福建省分析測試中心)
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
福建省武夷山生物研究所
福建海洋研究所
福建省聯合國南南合作網示範基地(福建海峽技術轉移中心)
福建省科技發展研究中心
福建省對外科技交流中心
福建省科技廳農牧業科研中試中心
福建省科技檔案館
福建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3]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信息指南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福建省科技廳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省科技廳網站上查閲《指南》。
省科技廳成立政務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省科技廳辦公室負責本廳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廳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主要政府信息:
1.機構設置與職能:科技廳職能、廳領導、組織機構;
2.人事工作:人事任免、教育培訓、職稱評定、招錄信息;
3.政策法規: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政策解讀;
4.規劃統計:科技規劃、年度計劃、科技統計與科技發展報告;
5.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審批、非行政許可審批;
6.科技項目:項目申請、項目立項、項目管理;
7.人才獎勵:科技獎勵、院士推薦遴選、傑出科技人才評選;
8.科研機構與平台建設:科技平台、科研機構;
9.創新試點:企業技術創新、科技特派員、示範基地;
10.交流與合作:對台港澳科技合作與交流、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省際間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展會及科技興貿;
11.經費使用與管理:財政預決算、科技經費管理、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
12.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科技進步考核、科學技術普及、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安全管理、科技工作動態、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13.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具體信息目錄可參見本廳編制的《福建省科技廳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在省科技廳網站上公開省科技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此外,還通過有關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省科技廳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省科技廳依託省科技檔案館設立依申請公開受理窗口,授權省科技檔案館遵循必要的工作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科技管理部門申請尚未公開的政務信息提供服務。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福建省科技檔案館
通信地址:福州市北環西路108號
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的方式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直接在省科技廳網站下載《福建省科技廳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省科技檔案館遞交書面申請表。
2.向省科技檔案館申請領取《申請表》,填寫後送交。
3.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省科技檔案館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的處理
省科技檔案館收到《申請表》後,向申請人出具回執。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信息,告知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或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4.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廳受理機構須在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後,將有關情況答覆申請人。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見省科技廳網站。
(四)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成本費用的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規定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4] 
2021年5月,福建省科學技術廳農村科技處獲得福建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榮 [5]  稱號。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社會發展科技處入選全國科技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擬表彰公示名單。 [7] 
2022年6月,福建省科技廳直屬單位團委入選2021年度“福建省直機關五四紅旗團委(團總支、團支部)”名單。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