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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法院
鎖定
- 中文名
- 福建省人民法院
- 類 別
- 政府部門
- 地 點
- 福建省
- 內設機構
- 辦公室等
各專署司法科內部大都未作明確分工,正式改設省分院後一般分設刑庭、民庭和秘書室(或辦公室),也有的只設審判庭和秘書室。
福建省人民法院及其分院(含專署司法科),審理全省或本專區的重大刑民第一審案件,以及不服所屬縣市人民法院(含司法科)第一審裁判的上訴案件。一般由三名審判員合議審判,案件無須合議的得由一人獨任審判。
1955年2月22日,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設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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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法院在全省8個專署所在地設立分院:
福建省人民法院閩侯分院,原為1949年9月設立的閩侯專署司法科,1951年7月改設省分院。
福建省人民法院南平分院,原為1950年1月設立的南平專署司法科,1951年7月改設省分院。
福建省人民法院龍巖分院,原為1951年1月設立的龍巖專署司法科,1952年10月改設省分院。
福建省人民法院永安分院,原為1950年1月設立的永安專署司法科,1952年12月改設省分院。
福建省人民法院晉江分院,原為1949年9月設立的晉江專署司法科,1953年1月改設省分院。
福建省人民法院龍溪分院,原為1950年5月設立的龍溪專署司法科,1953年1月改設省分院。
福建省人民法院建陽分院,原為1949年12月設立的建陽專署司法科,1953年2月改設省分院。
福建省人民法院福安分院,原為1949年9月設立的福安專署司法科,1953年2月改設省分院。
所獲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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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福建省志》《地方誌》[M]第九章 機構與人員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一、機 構
- 2. 省直機關優秀青年典型名單揭曉!向這些優秀集體和個人學習! .福建省直共青團[引用日期2022-06-04]
- 3. 省直機關優秀青年典型名單揭曉!向這些優秀集體和個人學習! .微信[引用日期202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