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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鎖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簡稱:省防指),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設立,主要負責領導、組織全省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其辦事機構為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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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機構概況
有關部門或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工作機構,根據部門、單位職責與實際,制定相應防汛抗旱防颱風應急預案,負責本部門、本單位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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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關於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踐行“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理念,推進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提升快速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災害各項防範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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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原則
-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
- 兩個堅持、三個轉變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和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防禦體系。
- 精準精細、協同聯動
堅持預警到鄉、預案到村、責任到人,堅持精確預測預報、精準指揮調度、精細防禦處置、精實轉移避險,完善聯合會商、聯合部署、聯合防禦、聯合搶險等機制,加強上下級聯動、部門間協同,擰緊防抗救各環節責任鏈條、工作鏈條,切實做到快速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 科學統籌,民生優先
防旱抗旱以保障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態、生產用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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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主要職責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汛抗旱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簡稱國家防總)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對全省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進行統一決策、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擬訂本級規章制度,依法組織制定、實施省級防汛抗旱防颱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防汛抗旱防颱風檢查,督促防汛抗旱防颱風責任落實,指導監督防汛抗旱防颱風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組織協調、指揮決策和指導監督重大洪澇、颱風、乾旱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重要江河、水工程防洪抗旱和應急水量統一調度。省防指啓動應急響應時,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指揮協調組、監測預報組、搶險救援組等6個專項工作組。各專項工作組在省防指統一指揮下,共同做好暴雨、洪澇、颱風、乾旱等災害防範應對工作。各專項工作組和成員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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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總指揮。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福建省水利廳、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福建省氣象局主要負責同志,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省軍區副司令員、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福建省總隊副司令員、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或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任副總指揮。省應急廳分管負責同志同時兼任省防指秘書長、省防汛辦主任,根據需要設省防汛辦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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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福建省水利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商務廳、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福建省衞生健康委員會、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省林業局、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福建省廣播電視局、福建省氣象局、福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福建海事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中國民用航空福建安全監督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省軍區、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福建省總隊、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福建省森林消防總隊、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國安能集團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為省防指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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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其他機構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指和本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強化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職能,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各級高新區、開發區、投資區應根據本區實際,明確承擔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各地應加強基層防汛抗旱防颱風組織建設,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按照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需要,明確相應機構和人員。有防汛抗旱防颱風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工作機構,在本級或屬地政府防指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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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現任領導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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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印發《福建省防汛抗旱防颱風應急預案》(簡本)的通知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網站[引用日期2023-08-27]
- 2.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調整省防指組成人員的通知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網站[引用日期2023-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