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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鎖定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是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5]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將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管理局)承擔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醫療救助等職責劃入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縣級醫療保障部門對應市醫療保障局相應劃轉職責,作為市醫療保障局的派出機構。 [1] 
中文名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辦公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古田路60號福晟財富中心11層
所屬地區
福州市
所屬單位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起草我市醫療保障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政策規定、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工作,監督全市醫療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醫保基金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開展基金績效評價,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並制定相應的醫保支付標準。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醫藥服務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聯合採購、配送、結算管理。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指導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並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負責執行全國醫保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政策和費用審核、結算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牽頭制定城鄉居民醫保扶貧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承擔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管理各項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羣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職責分工。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應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6]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基金管理和待遇保障處(政策法規處)、醫療服務價格和藥械採購監管處、稽查稽核處、機關黨委。
市醫療保障局設立福州市鼓樓、台江、倉山、晉安、馬尾、長樂、福清、閩侯、連江、閩清、羅源和永泰醫療保障局,為市醫療保障局的派出機構。 [6]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直屬單位

福州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福州市醫療保障數據監測中心(福州市醫療保障服務行為監測中心) [6]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葉玲 [2]  [4]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政愛 [3]  、鄭毅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