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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功能障礙

鎖定
患者的主訴酷似某個系統或器官的疾病,但檢查陰性。常附有非特殊性的主觀不適感,如短暫一過性和遊走性的疼痛、燒灼、麻木感等,局部內臟一過性不適感,如發脹、下墜等感覺。往往與心理社會因素有關,敍述症狀引人注意和同情,慢性患者往往有報怨心理。包含植物性神經症,心臟神經症、胃神經症、器官性神經症和神經循環性衰弱,但不包含心身疾病和任何有器質性改變的心身疾病。
中文名
神經功能障礙
外文名
nervous functioning disorders
臨牀表現
疼痛及感覺障礙、皮膚及附屬器改變、血管功能障礙

神經功能障礙病因及常見疾病

(一)病因:
腦卒中後高位中樞抑制減弱,脊髓平面傳入刺激異常,導致神經功能異常。
(二)臨牀表現:
1.疼痛及感覺障礙:疼痛呈發作性或持續性,伴發作性加劇,夜間較重,情緒波動、體力勞動、天氣變化及寒冷刺激等因素均可使疼痛加重,範圍較彌散,有廣泛擴散趨勢。受損交感神經節的體表投射區可出現壓痛,如發現壓痛點常有助於定位診斷。可出現各種各樣的感覺異常,如麻木、蟻走樣感等,客觀感覺障礙較主觀症狀輕,多為痛覺異常,温度覺異常較少見,觸覺及深感覺障礙更少見。
2.皮膚及附屬器改變:皮膚可出現刺激性症狀,如出汗增多及立毛反射亢進;亦可表現為功能缺失症狀,如皮膚導電性能減低、出汗減少及立毛反射減弱等。此外,皮膚還可出現營養障礙、乾燥萎縮、毛髮脱落及指(趾)甲變脆等。
3.血管功能障礙:主要表現為小動脈和毛細血管痙攣,亦可出現血管張力減退,甚至發生麻痹,以及軀體神經功能障礙。

神經功能障礙鑑別診斷

神經性變化包括心率、呼吸頻率、體温、血壓及出汗顯著增加;運動系統改變包括去大腦或去大腦皮質姿勢,肌張力下降、強直及痙攣。
有學者認為,診斷腦損傷後神經功能障礙必須要滿足體温>38.5℃、呼吸>20/min、脈率>130/min,認知功能量表中認知功能≤Ⅳ,並出現包括躁動、多汗、肌張力異常在內的7項表現,每天1次,連續3d以上,並排除其他疾病。也有學者認為,該標準太過嚴格,極易造成漏診,具有7項表現中的4項就應考慮為神經功能障礙。

神經功能障礙wing試驗

也稱標準心血管反射試驗,通過改變心率、血壓等方式測量神經功能,是一種比較經典的檢測方式。其中呼吸差、Valsalva動作指數、立卧位心率改變主要由副交感神經介導,體位性血壓改變和握力實驗反應交感神經功能。各項正常記1分,臨界0.5分,異常-1分;根據測量分計算總分,總分≥2分定義為神經病變。

神經功能障礙治療原則

1.急性期及慢性期急性發作病人需卧牀休息,受損部位應避免較多的活動,可針對致病因素儘早採取相應的措施。
2.藥物治療主要是對症治療及改善新陳代謝。認為交感神經節封閉療法是治療本病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可用於急性及亞急性期。可應用各種維生素治療,大劑量維生素B12l000ug,肌內注射,每日1次,通常可緩解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