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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金立

鎖定
祁金立,男,漢族,1959年9月生,河南滑縣人,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8月參加工作,百泉農專農學專業畢業,經濟學博士。曾任河南省開封市委書記。
2016年10月25日,河南省開封市委原書記祁金立受賄一案在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其受賄2千餘萬元人民幣。
2017年8月30日9時,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祁金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中文名
祁金立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河南省滑縣
出生日期
1959年9月
畢業院校
百泉農業專科學校

祁金立人物履歷

1978.09——1981.08,百泉農業專科學校農學專業學習;
1981.08——1991.01 [1]  ,河南省農業區劃辦幹部,省政府辦公廳農業處秘書、主任科員;
1991.01——1992.11,河南省政府辦公廳農業處副處長;
1992.11——1993.06,河南省寶豐縣委副書記、副縣長;
1993.06——1995.02,河南省寶豐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5.02——2000.01,河南省寶豐縣委書記(其間:1995.09-1997.02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專業學習);
2000.01——2001.06,河南省平頂山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
2001.06——2003.06,河南省鄭州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
2003.06——2006.12,河南省鄭州市委副書記(2001.03—2003.08華中科技大學西方經濟學專業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2] 
2006.12——2011.05,河南省漯河市委副書記、漯河市市長。 [3] 
2011.05——2014.12,河南省開封市委書記。 [4]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祁金立人物事件

祁金立涉嫌違紀

2014年12月31日,據河南省紀委消息:經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開封市委書記祁金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祁金立免去職務

2015年7月30日,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接受祁金立辭去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報告》,祁金立的省人大代表職務終止。 [5] 

祁金立一審開庭

2016年10月25日,河南省開封市原市委書記祁金立受賄一案在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其受賄2千餘萬元人民幣。
  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祁金立利用其先後擔任河南省平頂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河南省鄭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鄭州市委副書記、河南省漯河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河南省開封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020.55萬元人民幣,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祁金立一審宣判

2017年8月30日9時,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祁金立犯受賄罪一案。
對被告人祁金立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祁金立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共計摺合人民幣一千六百六十萬九千七百九十二元貳角依法上繳國庫;剩餘贓款人民幣三百五十九萬五千七百七十一元繼續追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