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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決定論

鎖定
社會決定論又稱為背景論,是一種認為技術不只是解決問題的手段,而且也是倫理、政治與文化等社會價值的體現的理論觀點。根據社會對技術作用和影響的程度的不同認識,可以將社會決定論分為強社會決定論和弱社會決定論。
中文名
社會決定論
別    稱
背景論
性    質
理論觀點
劃    分
強社會決定論和弱社會決定論
格    言
人無信不立

目錄

  1. 1 簡介
  2. 引述
  3. 判證
  1. 釋義
  2. 2 內容
  3. 拓展
  1. 基本要點

社會決定論簡介

根據社會對技術作用和影響的程度的不同認識,可以將社會決定論分為強社會決定論和弱社會決定論。強社會決定論是隻看到和強調社會對技術發展的作用的一種極端表現,認為社會是技術及其發展的唯一決定因素。弱社會決定論雖然認為技術對社會有所影響,但它也強調技術是由社會所控制和決定的。

社會決定論引述

奠基於19--20世紀之交的法國社會學年刊學派的總導師是哲學家、教育家和社會學家涂爾幹,他與馬克思和韋伯同為構築西方當代社會理論大廈的三大巨匠之一。
涂爾幹的社會決定論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蘇格蘭啓蒙則學家亞當弗格森。繼亞里士多德之後,弗格森第一個強調人是社會動物,而且只能通過社會來認識。他率先提出社會與個人一樣古老,口舌(語言)對人與手腳同樣重要,不研究羣體就無法瞭解個體等社會決定論命題。它還於摩爾根提出人類社會經過蒙昧、野蠻、文明三階段的假説。
涂爾幹全面繼承了弗格森的這些思想,但更強調研究方法的實證化、規範化和操作化。1898年,他創建《社會學年刊》並大篇幅的討論民族學的問題,名曰比較社會學。《社會學年刊》推廣了“神聖\凡俗”、“外在\內化”、“原始分類”、“圖騰原理”、“集體意識”、“集體表象”等社會決定論概念,並形成了影響深遠的法國社會學年刊派。

社會決定論判證

針對古典進化學派“心理一致”的普遍假設,社會學年刊學派提出了社會決定論範式:第一,社會事實自成其類,只能用先在的其他社會事實來解釋而不能化簡到心理和生物層次;第二,社會先在、外在和獨立於個體並大於個體之和,因而能對個體形成強制;第三,社會的強制力來源於無形而有力的集體意識和集體表象,而以聖俗分類為基礎的宗教則是社會的核心形式;第四,人們對自然界的分類依據社會文化分類,社會文化分類則依據兩元對立原理;第五,上述所有社會現象都有現實功能,因而可以用科學方法進行實證研究。
社會學年刊學派不僅為學科提供了一系列分析概念,而且對人類思維和經濟活動特點做了成功論證。這個學派把社會學與民族學視為互通的學科。它的社會定義是:“個體外部的一切行動、思想和感受的方式。”

社會決定論釋義

社會決定論,又稱為背景論,是一種認為技術不只是解決問題的手段,而且也是倫理、政治與文化等社會價值的體現的理論觀點。
社會決定論是法國"社會學年刊學派"(或稱"法國社會學派")的創始人杜爾幹(Emile Durkheim,1858—1917)及其弟子的主要理論.19世紀後半葉,法國社會動盪不安.他一心要以社會學家的身份回答現實問題,幫助社會維繫整合,達到安定.他的3部主要著作《社會分工論》,《自殺論》,《宗教生活的原初形式》都緊密圍繞着秩序和整合的主題,分別回答社會團結和整合靠什麼達到,社會整合與個人是什麼關係,集體意識對社會和個人起什麼作用三個問題.

社會決定論內容

列維—斯特勞斯提出了以下創見:
第一:人無序不立,人類皆有分類的天性,原始人與現代人都是分類的動物;
第二:分類就是創造秩序,就是按兩元對立規則或兩分法找尋事物之間的區別性特徵;
第三:作為分類結果的秩序要用符號表達,因此文化是象徵符號體系;
第四:符號體系反應人類的意識結構,意識結構可以抽象成結構模型;
第五:結構模型有深淺兩個層次。真正的深層結構模型不為意識所及,異於和少於經驗現象且與價值無涉,所以它最能反映人類的普同心性。

社會決定論拓展

他還確認了社會學年刊學派的一個經典命題:人類社會文化的本質就是交換。語言是交換信息,政治是交換權利,經濟是交換物品,婚姻是交換男女。通過交換,人性得以展現,社會得以形成。列維—斯特勞斯藉助語言學為深化分析提供了一個範式。他的成果還支持了喬姆斯基的一個假説:人類嬰兒的大腦不是一張白紙,而是有現在認知和分類模式的裝置。

社會決定論基本要點

人類社會具有雙重性質,有一部分純粹是個人與自然的,而另一部分則是社會的.個人與社會之間形成二元對立結構,個人依賴社會,社會控制個人,兩者之間具有明顯的分界線.由於個人與社會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實體,因此兩者之間形成緊張的狀態;社會要求個人壓抑自己,並擺脱個人自然天生的思想與行為方式.
人類社會是超乎個人的特殊整體,它不是一種簡單的個人相加的總和.社會事實和集體意識是把一羣人組合成一個社會的背後的主要力量.沒有社會事實和集體意識,社會是不能成立的.
社會現象不僅具有獨立性和集體性,還具有強制性.社會現象的基本特徵是那種從個人身外作用於個人的力量,作用於個人意識的壓力.社會的強制力壓制個人,使個人服從於它.人們大多數的意念和傾向都不是他們自己本身造就的,而是來自社會壓力,通過引導,影響,強迫而使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原因有三方面:第一,社會壓力具有某種強迫的性質.第二,社會壓力具有一種未經人們認可就主宰人們的性質.第三,社會壓力是不知不覺中到來的,沒有人們預先衡量的餘地.這些都説明社會強制確實來自個人身外,壓迫個人,使個人不得不服從.
社會現象有兩個部分:一是基本部分,即關於思想,行為和感覺的現象,這些現象可稱之為"動作狀態"現象.這種動作狀態具有明顯的強制性.另外,社會還存在一些外在的,形態的現象,可稱之為"存在狀態"現象,如各地區的人口分佈,居住環境,交通道路等.而"存在狀態"對個人的強制和"動作狀態"對個人的強制一樣.
社會現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分類:從性質上區分,社會現象可以區分為普遍現象和例外現象兩類;從形式上區分,可以把社會現象區分為規則現象(常態)和不規則現象(病態)兩類.
任何社會現象均有其功能.社會的各部門(組成部分)是滿足社會整體需求和必要條件的單位,其功能在於維持社會整體的正常運轉.如果社會各部門的功能正常,則社會是均衡的.反之則不均衡.
世界上的萬事萬物可分兩個領域:"世俗"和"神聖".在杜爾幹看來,世上的一切事物全都在信仰中分成兩大類,即現實的和理想的,由此世界劃分為兩個領域,一個是神聖的事物,另一個則是世俗的事物.
杜爾乾的社會決定論對後來的人類學和社會學影響很大,不少理論都在杜爾乾的社會學理論基礎發展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