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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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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是指碩士學位授予權立項建設單位,按照立項、建設、評估、驗收的程序建設,一個建設週期3年,通過驗收合格後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中文名
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別    名
碩士學位授予權立項建設單位
建設程序
立項、建設、評估、驗收
建設週期
3年

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基本信息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精神,為更好地滿足國家及區域經濟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籌規劃新增博士、碩士研究生培養單位。經研究,擬在現有條件較好的普通高等院校中,遴選部分院校開展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工作,按照立項、建設、評估、驗收的程序安排建設立項,一個建設週期3年。 [1-2] 

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建設管理

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實行動態管理,每一個建設週期(3年)後進行增補,連續立項建設兩個週期,仍不能通過國家驗收批准授權的,取消立項建設資格。 [1-2] 

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申報條件

學校現有實力較強,與相應基本條件相當,經過一個週期最多兩個週期的建設,能夠達到並滿足國家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基本條件,經校學術委員會審議後申報。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