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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洪

(貴州省貴陽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鎖定
石洪,男,漢族,1960年10月出生,貴州開陽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項目管理碩士。曾任貴州省貴陽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 
2021年5月,石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3] 
中文名
石洪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0年10月
出生地
貴州開陽

石洪人物履歷

1978年09月至1981年08月,在安順市財貿學校財貿專業學習;
1981年08月至1982年04月,在開陽縣花梨供銷社工作;
1982年04月至1989年05月,開陽縣委辦公室工作員(其間:1983年09月至1986年07月,在貴州廣播電視大學工業企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9年05月至1992年07月,任開陽縣委辦公室副科級秘書、副主任;
1992年07月至1993年06月,任開陽縣經濟開發辦公室主任;
1993年06月至1996年11月,任開陽縣委辦公室主任;
1996年11月至2000年10月,任貴陽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間:1998年03月至1998年07月,在貴州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1994年09月至1998年07月,參加貴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2000年10月至2003年01月,任貴陽市委副秘書長(1999年11月至2001年10月,在貴州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與市場經濟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3年01月至2003年03月,任修文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
2003年03月至2008年07月,任修文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04年04月至2006年03月,在貴州工業大學與加拿大魁北克大學席庫提米分校合作舉辦的項目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班學習;2005年07月至2005年12月,掛職任山東省高密市委副書記);
2008年07月至2008年11月,任修文縣委書記、縣長;
2008年11月至2012年02月,任修文縣委書記;
2012年02月至2015年01月,任貴陽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修文縣委書記;
2015年01月至2016年04月,任貴陽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6年04月起,任貴陽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貴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 [1] 
石洪同志是貴陽市十三屆人大代表,貴陽市八屆、九屆市委委員,貴陽市八次、九次、十次黨代會代表,政協貴陽市十一屆、十二屆委員。

石洪任免信息

2017年2月19日,貴陽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石洪當選為政協貴陽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 [1] 

石洪人物事件

石洪依法雙開

2021年5月31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陽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石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石洪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提拔、調整方面為下屬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下屬、私營企業主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石洪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貴州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石洪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石洪公開通報

2021年9月,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有貴陽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石洪違規吃喝、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7年至2019年期間,石洪先後4次安排私營企業主陳某某接待其朋友,席間提供酒水供其使用,每次費用均由陳某某承擔。2004年至2018年,石洪在擔任修文縣縣長、縣委書記和貴陽市政協副主席期間,先後收受下屬、私營企業主等13人贈送的禮金19.93萬元,其中黨的十八大之後收受1.5萬元。石洪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