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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鎖定
- 中文名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外文名
- Qualification standard of general contract for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 分 級
- 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 主要人員
- 電工程專業建造師等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特級標準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一級資質標準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企業資產
淨資產1億元以上。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8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製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2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3項;
(2)單項合同額35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體裝置(可含附屬設施)檢維修工程3項。
[2]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二級資質標準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企業資產
淨資產4000萬元以上。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4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製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3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三級資質標準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企業資產
淨資產1000萬元以上。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0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製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8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承包工程範圍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檢維修。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二級資質
可承擔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類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檢維修。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三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500萬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檢維修。注: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氣田地面、油氣儲運(管道、儲庫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體工程,配套工程及生產輔助附屬工程。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項目劃分標準: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30萬噸/年以上生產能力的油(氣)田主體配套建設工程;
(2)50萬立方米/日以上的氣體處理工程;
(3)300萬噸/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億立方米/年以上輸氣等管道輸送工程及配套建設工程;
(4)單罐10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30萬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儲庫,單罐2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8萬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庫,單罐50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5萬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氣儲庫,單罐4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氣及輕烴儲庫,單罐3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2萬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氣儲庫,單罐5億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儲氣庫,以及以上儲庫的配套建設工程;
(6)60萬噸/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對二甲苯(PX)、甲醇、精對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內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環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產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7)30萬噸/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8)24萬噸/年以上磷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9)32萬噸/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0)50萬噸/年以上純鹼工程、10萬噸/年以上燒鹼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1)4萬噸/年以上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料和化纖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2)項目投資額6億元以上的有機原料、染料、中間體、農藥、助劑、試劑等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3)30萬套/年以上的輪胎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10萬噸/年以上生產能力的油(氣)田主體配套建設工程;
(2)20萬立方米/日以上氣體處理工程;
(3)100萬噸/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億立方米/年及以上輸氣等管道輸送工程及配套建設工程;
(4)單罐5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儲庫,單罐50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3萬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庫,單罐20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萬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氣儲庫,單罐2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氣及輕烴儲庫,單罐2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6萬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氣儲庫,單罐1億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儲氣庫,以及以上儲庫的配套建設工程;
(6)30萬噸/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對二甲苯(PX)、甲醇、精對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內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環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產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7)15萬噸/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8)12萬噸/年以上磷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9)16萬噸/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0)30萬噸/年以上純鹼工程、5萬噸/年以上燒鹼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1)2萬噸/年以上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料和化纖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2)項目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有機原料、染料、中間體、農藥、助劑、試劑等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3)20萬套/年以上的輪胎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4)4億標立方米/年以上煤氣化、5億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氣、20萬噸/年以上煤制甲醇、16萬噸/年以上煤制油、10萬噸/年以上煤基烯烴等煤化工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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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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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 .温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06-08[引用日期2022-08-30]
- 2.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4-11-06[引用日期2022-08-30]
- 3. 關於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的 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引用日期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