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眭誇

鎖定
眭誇,一名昶,趙郡高邑人也。祖邁,晉東海王越軍謀掾,後沒石勒為徐州刺史。父邃,字懷道,慕容寶中書令。誇少有大度,不拘小節,耽志書傳,未曾以世務經心。好飲酒,浩然物表。年二十遭父喪,須鬢致白,每一悲哭,聞者為之流涕。高尚不仕,寄情丘壑。同郡李順願與之交,誇拒而不許。邦國少長莫不憚之。
中文名
眭誇
外文名
Sui kua
地    區
趙郡高邑人
曾    任
徐州刺史

眭誇具體內容

少與崔浩莫逆之交。浩為司徒,奏徵為其中郎,辭疾不赴。州郡逼遣,不得已,入京都。與浩相見,延留數日,惟飲酒談敍平生,不及世利。浩每欲論屈之,竟不能發言。其見敬憚如此。浩後遂投詔書於誇懷,亦不開口。誇曰:"桃簡,卿已為司徒,何足以此勞國士也。吾便於此將別。"桃簡,浩小名也。浩慮誇即還。時乘一騾,更無兼騎,浩乃以誇騾內之廄中,冀相維縶。誇遂託鄉人輸租者,謬為御車,乃得出關。浩知而嘆曰:"眭誇獨行士,本不應以小職辱之。又使其人仗策復路,吾當何辭以謝也。"時朝法甚峻,誇既私還,將有私歸之咎。浩仍相左右,始得無坐。經年,送誇本騾,兼遺以所乘馬,為書謝之。誇更不受其騾馬,亦不復書。及浩誅,為之素服,受鄉人弔唁,經一時乃止。嘆曰:"崔公既死,誰能更容眭誇!"遂作《朋友篇》,辭義為時人所稱。
婦父鉅鹿魏攀,當時名達之士。未嘗備婿之嘗,情同朋好。或人謂誇曰:"吾聞有大才者必居貴仕,子何獨在桑榆乎?"遂著《知命論》以釋之。年七十五卒。葬日,赴會者如市。無子。
[1] 

眭誇參考譯文

眭誇,又名昶,趙郡高邑人。祖父名邁。是晉朝東海王司馬越軍隊中的參謀副官。後投奔石勒當了徐州刺史。父親名邃,字懷道,是慕容寶的中書令。眭誇年輕時就很有氣度,不拘小節。潛心讀書,不曾把世俗事務放在心上。喜好喝酒,氣宇軒昂,超然幹世事之外。20歲時父親去世,(他悲痛得)以至於鬢髮全白,每次慟哭,聽到的人都會感動得流淚。他情懷高遠,不入仕途,將自己的情志寄託在高山大谷之中。同郡的誇順願意結交他,然而眭誇拒絕了,當地無論年輕年長的沒有不敬畏他的。
年輕時和崔浩成了莫逆之交。崔浩擔任司徒一職,進言要皇上徵召睦誇作自己的中郎(官職),然而眭誇卻藉口自己有病推辭不去。州郡的官員仍然逼他就職,迫不得已,他才到了京城。和崔浩相見後,逗留了好幾天,只喝酒敍談生活瑣事,不涉及社會上的各種利害得失。崔浩每每想誘導他順從自己的意願,終於難以説出口來。他就像這樣讓人敬畏。後來崔浩把詔書扔到眭誇的懷裏,也不開口説話。眭誇説:“桃簡,你已經是司徒了,為什麼還要用當官來煩我呢?我馬上就放下(這個東西),要告辭了。”桃簡是崔浩的小名。崔浩想到眭誇就要回去了,來時只騎了一匹騾子,沒有其他的坐騎,於是把眭誇的騾子拴藏在馬廄中。希望以此來挽留眭誇。眭誇於是就委託送租糧的同鄉弄了輛車,謊稱是車伕,才逃出關來。崔浩知道後,嘆息説:“眭誇是獨來獨往的人,本來不該用小小的職務去侮辱他。使他趕着車子回去,我將怎樣説,才能向他賠罪呢?”當時的朝廷法律嚴峻,眭誇既然是偷偷回去的,就有私歸之罪。因崔浩仍輔佐在君王左右,才得以不受追究。過了一年,崔浩送還眭誇的騾子,並把自己的坐騎贈送給他,寫了一封信表示歉意。然而眭誇不再接受他的坐騎,也不回信。崔浩被殺以後,眭誇為他穿素服,接受鄉里人的弔唁,過了一段時間才結束。嘆息道:“崔公已經死了,誰還能容得下我眭誇!”作《朋友篇》一文,篇中的文辭和內容為當時人所稱讚。
岳父是鉅鹿人魏攀,也是當時的知名人士。和眭誇不曾以翁婿對待,感情如同好朋友一般。有人對眭誇説:“我聽説有突出才能的人一定會取得高官厚祿,為什麼你偏偏留在鄉間呢?”於是睦誇作了《知命論》一文,予以解釋。75歲時去世,安葬的那天,送葬的人像趕集一樣。身後無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