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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司法局

鎖定
眉山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委依法治市辦)設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
2020年1月2日,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1] 
中文名
眉山市司法局
地    區
眉山市
職    責
司法工作
指導思想
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

眉山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發佈前的合法性審查。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協調、監督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工作,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應訴案件。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並指導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全市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管理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全市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並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市企業投訴處理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協管境內監獄、強制戒毒所工作,指導監獄和強制戒毒所黨組織建設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眉山市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事務。
(二)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司法行政重大政務督辦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三)法治調研與督察科。開展全面依法治國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督察及重大專項督察。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重大政策。接受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單位)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承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立法科。承辦立法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編纂、翻譯工作、行政立法工作。承擔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的草案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審查和市政府規章的解釋、具體應用問題的答覆工作。組織開展市政府規章的清理和立法後評估工作。承辦相關法律、法規草案的徵求意見回覆工作。
(五)合法性審查科。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發佈前的合法性審查。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工作。負責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單位)規範性文件報送市政府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
(六)社區矯正工作科(眉山市社區矯正執法支隊)。組織實施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縣(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七)行政複議與應訴科。指導監督協調全市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辦理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因之引發的行政訴訟。辦理以市政府為被申請人的省政府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向市政府申請行政賠償的案件。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八)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資格和證件管理,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縣(區)、部門(單位)在執法中產生的爭議。辦理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案件。指導、協調、監督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工作。
(九)普法與依法治理科。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縣(區)、部門(單位)“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將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內容並會同有關部門(單位)開展宣傳普及。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承擔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工作。指導縣(區)、部門(單位)、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十)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擬訂保障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督查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並指導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十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工作。編制眉山市司法鑑定、公證和仲裁名冊並公告。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十二)律師工作科。監督管理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的審查報批工作。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及律師協會工作。
(十三)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科(眉山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審核、報批、頒證、檔案建立使用、違紀違規處理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四)行政審批科。負責機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以及行政權力事項的清理,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範運行。
(十五)企業投訴處理監督科。指導監督全市企業投訴處理工作。為外來企業、民營企業及投資者提供法律、政策諮詢服務。依法組織調解和協調,幫助企業維護其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對企業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
(十六)科技信息科。負責機關科技信息化基礎建設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項目的規劃、設計、實施和管理。負責機關網絡信息安全工作。
(十七)裝備財務科。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後勤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
(十八)政治部。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班子隊伍建設、意識形態和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監獄和強制戒毒所黨組織建設工作。設組織宣傳科、幹部人事科。
(十九)組織宣傳科。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文化建設、輿情管理、對外宣傳等工作。
(二十)幹部人事科。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任免、幹部監督、教育培訓、表揚獎勵、人事人才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十一)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2] 

眉山市司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張勇 [3]  [5] 

眉山市司法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2日,眉山市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被評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集體”。 [4] 
2023年7月,該單位入選“第六屆四川省(最佳)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