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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港船上交貨
鎖定
- 中文名
- 目的港船上交貨
- 外文名
- 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 俗 稱
- DES
- 屬 性
- 實際交貨
目的港船上交貨不同點
DES和CIF在主要價格構成上有相同之處,即貨價中都包含運費和保險費。但買賣雙方在貨物交接手續、費用和風險責任劃分上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保險性質不同。CIF中賣方辦理保險是一種義務,應按合同或慣例規定履行;而DES賣方是為自己買保險,不構成一種義務。
目的港船上交貨雙方義務
賣方的義務
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或其他必要文件,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和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指定的點。如未約定或按照慣例也無法確定具體交貨點,則賣方可在指定的目的港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在指定的目的港按照指定的卸貨點,將貨物於船上交給買方處置,以便貨物能夠由適合該項貨物特點的卸貨設備從船上卸下。
應買方要求並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幫助買方取得由裝運地國和/或原產地國所簽發或傳送的、為買方進口貨物可能要求的任何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應買方要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編輯]買方的義務
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買方必須承擔按照規定交貨之時起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買方未按照規定通知賣方,則必須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
買方必須支付自按照規定交貨之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為受領貨物所需要的貨物從船上卸下的卸貨費;
及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所需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應交納的一切關税、税款和其他費用。
目的港船上交貨注意問題
採用DES術語成交時,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