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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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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Police Cadet School,PCS),成立於1973年9月15日,隸屬於皇家香港警察隊,至1990年結束,成立警察少年訓練學校,是為到給予中三學歷或以上的畢業生,年齡介乎15至17歲間的學生升讀傳統中學以外的一個專業訓練課程的選擇。
中文名
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
外文名
Police Cadet School,PCS
創辦時間
1973年9月15日
類    型
警校

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所獲榮譽

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1973年起招生,俗稱“Cadet School”的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孕育了不少警界精英,其“地獄式”體能訓練一度成為電視劇熱門題材。該校1990年停辦,昔日嚴苛步操弄哭學員、在“3日荒島求生”中“鬥吃得少”以爭高分等訓練,令不少至今仍服務警隊的校友猶有餘悸,但當年的品德教育卻牢牢植入他們心中。該校的創辦40週年,警方在山頂甘道警察博物館就少年警校展開為期一年的展覽。 [1] 

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成立歷史

1973年9月15日,皇家警察少年訓練學校成立,成立時獨有位於粉嶺的芬園營,可以收納146名學員,及後經過積極發展,收納學員人數增至360名。
粉嶺設立首個營區的少警訓練學校,提供兩年制寄宿職業訓練和中學課程,15歲半到17歲青少年讀畢後可投考紀律部隊。
1977年位於上水的天祥營亦告啓用,可以收納390名學員。
1990年免費教育延至中五,學校因招募困難關閉,其間共訓練了4298名學員。學校以嚴明紀律和體能訓練聞名。
1995年9月,天祥營獲得醫院管理局和建築署合作,改建為北區醫院,於1998年11月由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揭幕。
2013年,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四十週年籌備委員會計劃舉辦一連串的慶祝活動,以紀念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創辦學校40週年。

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嚴格訓練

學校的訓練十分刻苦,全校無冷氣無暖水,鞋上只有木板和氈,又有不少蚊和蜘蛛,“夏天操場地下十分灼熱,步操好痛苦”,而且學校“流行”“大蝦細”的文化,低年級學員會因打掃營房不夠乾淨而被罰爬上屋頂捉青蛙。黃祖成回想當年被“指指點點”的日子,曾令自小夢想當警察的他一度想過逃走,更時常難過得哭起來。
學校每年可以提供逾200名接受過全面性警察訓練的學員加入警隊,用以彌補以及補充當時投考人數不足的情況及環境。時而學校高層希望可以建設一所設備完善,而且可以作永久之用的校舍;此外,學校更希望可以嘗試收納女性學員。後來,由於港英政府資源調配關係,以及投考加入警隊的人數逐步地上升,學校終於1990年結束,上述計劃亦隨之而被擱置。
少警訓練學校的學員還有兩個終極畢業試,包括“夜間步行”和“單獨求生”。黃祖成解釋,夜間步行像馬拉松結合毅行者,學員穿着靴子由晚上10時至翌晨6時,從粉嶺校舍出發走40公里,當年有不少同學累倒街頭,聽説有人偷坐的士被抓回重考,有人體能極佳,最快紀錄是3個半小時。
“單獨求生”是學員要到塔門或西貢大浪灣等地獨處3日2夜,教官只給予小量必需品,即4包公仔麪、2罐午餐肉、1罐湯和豆等食物和工具,“必需品用得愈少愈高分,個個都年少好勝,儘量不吃,我3日淨是飲水同食豆”。但獨處期間令他反省,終更肯定當差志向,艱苦的過程,亦令學員訓練出鬥心,自此不輕言放棄。

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主要校區

粉嶺:芬園營(Fan Garden,後來改建成為警察駕駛學校,再經改革,今為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科)
上水:天祥營(Dodwell's Ridge,北區醫院現址)

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學校校歌

作曲:顧家輝,作詞:張遠文。
向前進要志氣高,少年志願,警察為根基;
要立品不怕艱辛,互相勉勵,態度要謙卑;
向前進要志氣高,少年志願,警察為根基。
智勇誠毅好精神,專心專意循訓導,
勤讀書學問高,決本此心莫荒棄,
練體操身體好,願能為社會服務。

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入學條件

每位申請加入的學員必須經過下列的程序,通過者方能被考慮安排入學。與此同時學員家長和學員亦須簽署一份為期兩年的合約。
1、家庭背景審查。
2、中文及英文的筆試。
3、身體檢查、視力測試、度高及量體重等。
4、初步體能考試。

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訓練學校課程設置

學校的訓練模式仿效了英國軍隊及警察訓練學校的元素,學員除了須要接受如傳統中學般的學術上(中四以及中五會考)教授以外,同時須要通過嚴格鍛鍊,以求學員都對香港社會有歸屬感,關心香港社會狀況,更重要是人格上的訓練使到學員學會忍耐、服從及冷靜處事的態度。
整個訓練課程為期兩年,每天凌晨四時開始進行,包括職業訓練(學習紀律、步操、野外訓練等等)、體能訓練(學習各種球類運動、跑步、野外定向及愛丁堡獎勵計劃等)、學術訓練(中文、英文、數學、中國歷史、世界歷史及經濟學等等)及社會服務(每星期一天或特定一連五天往各社區同中心協助有需要人士,為人士提供免費的服務)等。
能夠完成所有考核的學員,可以選擇優先投考加入當時的四支紀律部隊,即是皇家香港警察隊、消防事務處(後來改稱為香港消防處)、香港海關及監獄署(後來改稱為懲教署)。當時,畢業生選擇投考加入警隊(學員需要再行接受為期22周的訓練)的人數佔總人數的9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