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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洪海

鎖定
白洪海,曾任豐電三期質量監督項目站站長。
2020年4月24日,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特大事故案一審宣判,白洪海在內28名被告人和1個被告單位獲刑。 [1] 
中文名
白洪海
曾任職務
豐電三期質量監督項目站站長
曾任職單位
豐電三期質量監督項目站

白洪海人物簡介

曾任豐電三期質量監督項目站站長。

白洪海人物事件

2020年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豐城市人民法院、奉新縣人民法院靖安縣人民法院對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對28名被告人和1個被告單位依法判處刑罰。
豐電三期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成員、豐電三期質量監督項目站站長楊飛雲、電力質監總站監督處負責人白洪海、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電力安全監管處副處長馮衞、豐城市工信委黨委書記、主任塗愛平等9人分別被以翫忽職守罪或濫用職權罪判處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