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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縣人民法院

鎖定
靖安縣人民法院堅持“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落實“司法為民”要求。從2003年初以來,堅持在法官中開展爭當學習型、效能型、創新型、務實型、廉潔型法官;在法院中開展爭創學習型、效能型、創新型、務實型、廉潔型法院的“雙爭五型”活動,並取得明顯成效:審判執行有新進展;質量效率有新提高;審判改革有新突破;隊伍建設有新面貌;工作條件有新改善。2003年和2004年分別審、執結各類案件579件和554件,為全縣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1] 
中文名
靖安縣人民法院
工作人員
50人
機構數
11個
派出法庭數
2個

靖安縣人民法院簡介

江西省靖安縣位於宜春市的東北部,面積1377.49平方公里,人口13.9萬。靖安縣人民法院於1950年4月成立。現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50人,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庭、立案庭、法警大隊、辦公室、政工科、監察室、研究室等11個內設機構,並設有官莊法庭、雷公尖法庭2個派出法庭。 [2] 

靖安縣人民法院主要職責

1、依法審判本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級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審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申訴、申請再審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異議的案件。
4、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委託執行的案件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
5、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適用的法律、執行政策的疑難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意見和司法建議、開展司法統計工作,參與綜合治理工作。
6、負責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法制宣傳和隊伍建設工作;按照權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同有關主管部門管理本院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
7、負責本院的財務、裝備、技術、鑑定以及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的計劃、申報、管理等工作。
8、負責本院的監察工作。
9、對縣內各級司法調解組織進行業務指導。
10、承辦其他應由縣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靖安縣人民法院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政工科
3、立案庭
4、刑事審判庭
5、民事審判第一庭
6、民事審判第二庭
7、行政審判庭
8、審判監督庭
9、執行局
10、司法警察大隊
保留官莊人民法庭、雷公尖人民法庭,其管轄範圍不變。法庭屬縣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
紀檢組為縣紀委的派出機構。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靖安縣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2020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公眾安全感調查先進政法單位”表彰。 [3] 

靖安縣人民法院地理位置

地址:靖安縣石馬中路18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