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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度

鎖定
白度(whiteness)是表示物質表面白色的程度,以白色含有量的百分率表示。測定物質的白度通常以氧化鎂為標準白度100%,並定它為標準反射率100%,以藍光照射氧化鎂標準板表面的反射率百分率來表示試樣的藍光白度;用紅、綠、藍三種濾色片或三種光源測出三個數值,平均值三色光白度。反射率越高,白度越高,反之亦然。測定白度的儀器有多種,主要是光電白度計,標準不完全相同。習慣上把白度的單位“%”作為“度”的同義詞,如新聞紙的白度為55%~70%(即55~70度)。
中文名
白度
外文名
whiteness
基本概念
白度是指距離理想白色的程度
表    示
以白色含有量的百分率表示

白度基本概念

一般當物體表面對可見光譜內所有波長的反射比都在80%以上時,可認為該物體表面為白色。白色位於色空間中相當狹窄的範圍內,它們與其他顏色一樣,可以用三維量(即光反射比Y、純度C、主波長λ)來表示。但人們卻習慣將不同白度物體按一維量白度(W)排序來定量評價其白色程度,而把理想白色(如高純度硫酸鋇,其白度值為100%)作為參比標準。無論是目視評定白度,還是用儀器評定白度,都必須建立在公認的“標準”基礎上。所以,所謂白度是指距離理想白色的程度
從分光反射率曲線看,白色織物在可見光波段內幾乎是一條沒有波峯光滑曲線。白織物經漂白後,反射率增大,曲線上移;若織物經漂白和上藍增白後,曲線從510~700nm段下移,相對提高了400~519nm段的反射率;若織物經漂白和熒光增白處理,使曲線400~550nm段上移。這就是説,增白其實質是使光譜藍端的反射率增強

白度測量方法

CIE 1976 UCS色度圖 CIE 1976 UCS色度圖 [1]
20世紀後半葉來,各種先後提出和使用的白度公式已達上百種,但仍沒有一個完全使人滿意的通用白度公式。合理的白度公式應取決於白色試樣的目視評定和色度學測量的相符程度。為了較好地解決白度的定量評價一致性問題,CIE(國際照明委員會)成立了白度分委員會,並於1983年正式推薦了
CIE1983白度公式:
W=Y+800(xn-x)+1700(yn-y)
W10=Y+800(xn.10-x10)+1700(yn.10-y10)
在採用添加着色劑時:
TW=1000(xn-x)+650(yn-y)
TW.10=1000(xn.10-x10)+650(yn.10-y10)
式中:xn、yn──為完全漫反射體的色品座標,採用CIE1973標準色度觀察者
xn.10、yn.10──對10°視場標準觀察者,試樣在D65光源下的色品座標;
W10──試樣白度值,對於完全漫反射體,其值為100;
TW.10──試樣的白色澤,也叫色調係數。它表示各種色光的白色距離中性白度色光主波長(466nm)程度的量值。其值為正值時表示偏綠;其值為負值時表示偏紅。對於完全漫反射體,其值為0。
國家標準規定採用以下一組CIE白度公式:
W10=Y10+800(0.3138-x10)+1700(0.3310-y10)
TW.10=900(0.3138-x10)+650(0.3310-y10)
對於帶明顯顏色的試樣,使用白度公式評價白度毫無意義,所以CIE規定使用此白度公式時,試樣的白度值和色調係數應下列範圍內:
40≤ W10≤ 5 Y10-280;
-3≤ TW.10≤ +3
使用CIE1983白度公式是有限制的:公式的應用僅限於相似樣品的比較;測試必須用同一台儀器,且應一塊接一塊連續進行。
白度測定儀 白度測定儀
使用不同儀器、不同條件測定白度,其結果完全不同。見下表:
儀器型號
測試條件
MS-350
(美國)
ND101-DP
(日本)
ZDB-1
(温州)
ZDB-2
(温州)
D65光源、10°視野
97.46
96.14
74.00
79.75
D65光源、2°視野
97.55
94.53
74.78
80.39
C光源、2°視野
97.59
94.62
74.61
80.34
國產ZDB型白度儀使用450/0幾何方式,採用濾色片使λ=440nm的藍光進入接受器,其主要缺點是:硒光電池做傳感器壽命短、精度差;沒有應用色度學基本原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