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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微論

鎖定
《發微論》·一卷〔通行本〕 宋蔡元定撰。元定字季通,建陽人。遊於朱子之門。慶元中偽學禁起,坐黨籍,竄道州。卒於謫所。後韓侂冑敗,追贈迪功郎,賜諡文節。事蹟具《宋史·儒林傳》。元定之學,旁涉術數,而尤究心於地理。是編即其相地之書。大旨主於地道一剛一柔,以明動靜,觀聚散,審向背,觀雌雄,辨強弱,分順逆,識生死,察微著,究分合,別浮沉、定淺深、正饒減、詳趨避、知裁成,凡十有四例,遞為推闡,而以原感應一篇,明福善禍淫之理終焉。蓋術家惟論其數,元定則推究以儒理,故其説能不悖於道。如雲水本動,欲其靜,山本靜,欲其動。聚散言乎其大勢,面背言乎其性情,知山川之大勢,默定於數理之外,而後能推順逆於咫尺微茫之間。善觀者以有形察無形,不善觀者以無形蔽有形。皆能抉摘精奧,非方技之士支離誕謾之比也。《地理大全》亦載此書,題曰蔡牧堂撰。考元定父發,自號牧堂老人,則其書當出自發手,或後人誤屬之元定,亦未可知。然勘核諸本,題元定撰者為多,今故仍以元定之名著於錄焉。
中文名
發微論
外文名
發微論
作    者
v宋蔡元定撰
出    處
《發微論》

發微論剛柔篇

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邵氏曰:立地之道剛柔盡之矣,故地理之要莫尚於剛柔。剛柔者言乎其體質也。天地之初固若洋沙之勢,未有山川之可言也。既而風氣相摩,水土相蕩,則剛者屹而獨存,柔者淘而漸去,於是乎山川形焉。山體剛而用柔,故高聳而凝定。水體柔而用剛,故卑下而流行。此又剛中有柔,柔中有剛也。
邵氏以水為太柔,火為太剛,土為少柔,石為少剛,所謂地之四象也。水則人身之血,故為太柔。火則人身之氣,故為太剛。土則人身之肉,故為少柔。石則人身之骨,故為少剛。合水火土石而為地,猶合血氣肉骨而為人,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無二理也。
若細推之,凡涸燥者皆剛,夷坦者皆柔。然涸燥之中有夷坦,夷坦之中有涸燥,則是剛中有柔,柔中有剛也。凡強急者皆剛,緩弱者皆柔。然強急之中有緩弱,緩弱之中有強急,則是柔中有剛,剛中有柔也。自此以往,盡推無窮,知者觀之,思過半矣
作者按:事物內在之矛盾以剛柔論之,其理可通,“剛中有柔,柔中有剛”亦合邏輯。“合水火土石而為地”,其理則謬矣。蓋以五行言之,則缺金木。有違《葬書》 “五土四備”之旨。以乘生氣言之,地者,生氣也。《葬書》雲:“土為氣之母,有土斯有氣。氣為水之母,有氣斯有水”,故因更為“合五土和水斯為地”。

發微論動靜篇

其次莫若明動靜,動靜者言乎其變通也。夫概天下之理,欲向動中求靜,靜中求動,不欲靜愈靜,動愈動。古語云:水本動欲其靜,山本靜欲其動,此達理之言也。
故山以靜為常,則謂無動,動則成龍矣。水以動為常,是謂無靜,靜則結地矣。故成龍之山,必踴躍翔舞。結地之水,必灣環悠揚,若其偃硬側勒衝激牽射,則動不離動,靜不離靜,山水之不融結者也。
作者按:此言可也。
然一動一靜,互相循環,山亦有動極而靜,水亦有靜極而動,不可執一而論,又在人融化之為妙也。
作者按:動即鬥爭。靜即統一、鬥爭——統一——鬥爭相互循環,所云至理也。其餘所論,皆非也。龍與山,有何區別呢?

發微論聚散篇

其次莫若觀聚散,聚散者言乎其大勢也。歷觀古人之葬,大抵穴多奇怪,非好怪也。良由得山水之正,則怪穴所為常也。今人於大聚之中,或乃拘於形穴而不葬矣。然有大勢之聚散,有穴中之聚散,大勢之聚散見乎遠,穴中之聚散見乎近,是二者有相須之道矣。
作者按:以對立面雙方而言,聚,即統一。散,即鬥爭。以地而言,當以聚為地。散,則處於運動變化之中,當不為地。然則,其聚與散,如何能知?似近空談之玄言矣!
向背篇
其次莫若審向背,向背者言乎其情性也。夫地理與人事不遠,人之情性不一,而向背之道可見。其向我者,必有周旋相與之意。其揹我者,必有厭棄不顧之狀,雖或暫為矯飾,而真態自然不可掩也。故觀地者必觀其情之向背,曏者,不難見。凡相對為君臣,相待為賓主,相親相愛為兄弟骨肉,此皆向之情也。背者亦不難見,凡相視為仇敵,相拋為路人,相忌為嫉冤逆寇,此皆背之情也。觀形貌者,得其偽,觀情性者,得其真。向背之理明,而吉凶禍福之機灼然。故賞謂地理之要,不過山水向背而已矣。
作者按:地理之要,非如此簡單也,要者,乘生氣也。

發微論雌雄篇

其次又當看雌雄,雌雄者,言乎其配合也。夫孤陰不生,獨陽不成,天下之物莫不要相配。對地理家以雌雄言之,大概不過相對待之理。何以言之,山屬陰,水屬陽,故山水相對有雌雄。而山之與水各有雌雄,陽龍取陰穴,陰龍取陽穴。此龍穴相對有雌雄。陽山取陰為對,陰山取陽為對。此主客相對有雌雄也。其地融結則雌雄必合。龍穴砂水左右主客必相登對。若單雌單雄不相登對,雖或結地必非真造化也。經曰:雌雄相喜,天地交通。又曰:雌雄不顧不勞,看古人多以此為要妙。然亦天地自然之理也。
按:郭楊因生氣為土生氣,氣生水,故以土為陽為雄,水為陰為雌,所謂山與水相對。山(龍)和水各自有陰陽,則以陽光而分,即向陽為陽,背陽為陰。若如是,則陽龍無法取陰穴,陰龍無法取陽穴。所謂“《經》曰”:未知何經如此曰耶?況且,在實踐方面,無法辨雌雄也。

發微論強弱篇

其次又當辨強弱。強弱者,言乎其稟氣也。夫天下之理中而已矣。太剛則折,故須濟之以柔。太柔則弱,故須濟之以剛。剛柔相濟中道得矣。
論地理者,必須察其稟氣。稟偏於柔,故其性緩。稟偏於剛,故其性急,此宜穴於緩處,若複穴於強急之處,則必有絕宗之禍。稟柔性緩,此宜穴於急處,若複穴於弱緩之處,則必有冷退之患。強來強下,則傷龍。弱來弱下,則脱脈。故立穴之法,大概要得酌中恰好底道理不得倚於一偏,絕便生出病來,然非權衡有定,則亦未易語也。
作者按:所憾所謂剛柔無法辨別。地理以乘旺氣為上,衰弱則無力。

發微論順逆篇

其次又當分順逆,順逆者,言乎其去來也。其來者何?水之所發,山之所起是也。其去者何?水之所趨,山之所止是也。知來去而知順逆者有矣。不知來去而知順逆者,未之有也。夫順逆二路如盲如聾自非灼然有見,鮮不以逆為順,以順為逆者矣。要知順山順水者,順也;所謂來處來者是也。逆山逆水者,逆也;所謂去處去者是也。立穴之法,要順中取逆,逆中取順,此一定之理不可改易。若又推而廣之,則脈有順逆,龍有順逆。順龍之穴結必逆。逆龍之穴結必順。此亦山川自然之勢也。大抵論逆順者,要知山川之大勢默定於數里之外,而後能推順逆於咫尺微茫之間,否則黑白混淆,以逆為順,以順為逆者多矣。
作者按:順逆與來去聯繫,似乎令人費解。順水行舟是來?還是去?站在下游,面朝順水行舟是稱來。站在上游,應該是稱去。乘生氣應順生氣運動變化方向,逆則不可。
順來者而來為順,逆來者而去為逆,順去者而去為順,逆去者而來為逆。經曰:勢與形順者,吉;勢與形逆者,兇。

發微論生死篇

其次又當識生死。生死者,言乎其取捨也。夫千里來龍,不過一席之地。倘非以生死別之,則何所決擇哉。生死之説,非一端,大概有氣者為生,無氣者為死,
作者按:把生氣理解為與死氣對稱之生氣,非也。
脈活動者為生,粗硬者為死。(粗硬為死,非也。)龍勢推左,則左為生,右為死。龍勢推右者,則右為生,左為死。又有瘦中取肉,則瘦處死而肉處生。飽中取飢,則飢處生而飽處死。
如此之類,則人細推之,生則在所取,死則在所舍。取捨明而後穴法定,穴法定而後禍福應,若生死難辨,取捨何當,則非達造化矣。
作者按:生者取,死者舍,人人皆知。問題是不知道何謂“飽中取飢”是否吃飽了永遠不吃。此比喻太牽強矣:

發微論微著篇

其次又當察微著,微著者言乎其氣脈也。夫氣無形者也。屬乎陽脈有形者也。屬乎陰,陽清陰濁故氣微而脈著。然氣不自成,必依脈而立。脈不自為,必因氣而成。蓋有脈而無氣者有矣。未有無脈而有氣者也。經曰:氣乘風散,脈遇水止。無脈無氣者,水害之也。有脈無氣者,風乘之也。善觀氣脈者,以有形察無形。不善觀者,以無形蔽有形。蓋無形只在有形之內,但知者所見實。故於粗淡而得精微。愚者所見昏,故於荒忽茫味而不曉。豈知四水交流則有脈,八風不動則有氣。此有目者所共見,有心者所共知,而術之至要,初不外是也。
作者按:上述為中醫脈理,非地理之理。
山脈、龍脈之脈,亦非中醫脈搏之脈,生氣是發生發展永遠變化於地中的。風是生氣噫噎在地表外的,生氣不可能乘風。同時生氣在地中運動變化,發而生乎萬物,任何力量也不可能阻止生氣的運動變化,界水止生氣,豈不對岸即無萬物,世界也不存在。

發微論分合篇

其次又當究分合,分合者,言乎其出沒也。夫脈之為脈,非徒然而生,頓然而有。其出也。必有自然之來,則有分水以導之。其沒也,必有所止,則有合水以界之。郭氏雲:地有吉氣,隨土而起,支有止氣,隨水而比(比,是同行,非止)。又曰:支之所起,氣隨而始,支之所發(終),氣隨而鍾。此古人論氣脈之源流也。氣隨土而起,故脈行必有脊。氣隨水而比,故送脈必有水。氣起於支之始,故上有分脈,鍾於支之終,故下有合。有合無分,則其來不真,為其內無生氣之可接也。有分無合,則其止不明,為外無堂氣之可受也。有分有合,則有來有止,有出有沒,則龍穴融結的定無疑,然後為全氣之地也。然有大分合小分合,真地融結,則有三分三合,穴前後一分合,起主龍虎所交二分合,祖龍至山水大會三分合也。小合則為小明堂,大合則為大明堂,合於龍虎內則為內明堂,合於龍虎外則為外明堂。各不相亂,如此是又不可不知也。
作者按:何謂分?何謂合?恐怕沒人看得懂。“則有分水以導之”?只有支流合成大江,沒有,或者很少有一條大江分成數條小江。莫非是兩條支流中夾一條山脈,到盡頭支流合流成江。支流稱為“分”,而合為江就稱為“合”。其後説“有合無分”又作何解?龍虎與穴場中間有水,則非“衞區穴”之龍虎。

發微論浮沉篇

其次又當別浮沉,浮沉者言乎其表裏也。夫脈有陰陽,故有浮沉。陰脈常見乎表,所謂浮也。陽脈常收乎裏,所謂沉也。大抵地理家察脈與醫家察脈無異,善醫者察脈之陰陽而用藥,善地理者,察脈之浮沉而立穴,其理一也。夫三陰從天生,以其陰根於陽也,故陰脈必上小而下大,其出口也必尖。三陽從地出,以其陽根於陰也,故陽脈必上大而下小,其出口也必圓,後之觀脈者,不必問其何如,但口尖者皆陰,其脈浮於表。圓者皆陽,其脈沉於裏,此一定不易之法。若又推而廣之,則凸者脈浮,凹者脈沉。微細者脈浮,粗重者脈沉。眾高一低者脈浮,眾低一高者脈沉。以此相乘除,則陰陽之理得矣。
作者按:神乎其神。醫藥可察脈,地理者,其脈如何察耶?微細粗重,浮沉陰陽,怎可如此套用?地師非中醫師也。山脈龍脈之脈者,絡也,非血脈跳動之脈也。

發微論淺深篇

其次又當定淺深,淺深者言乎其準的也。夫淺深得乘,風水自成。故卜地者必以淺深為準的。宜淺而深則氣從上過,宜深而淺,則氣從下過,雖得吉地而效不應者,為此故也。大抵先觀來脈之陰陽,次看四山之從佐,且如脈入首強作穴,凹出口圓,此皆脈浮而穴陽,宜淺。來脈入首弱,作穴凸,出口尖,此皆脈沉,而穴陰,宜深。故曰:淺深得乘風水自成。深淺之法,多端至理,莫過如是也。切要辨認入首陰陽,蝦髡界合明白,若當深而淺,當淺而深,差於咫尺之間,反吉為兇矣。經曰:地吉葬兇,與棄屍同,正此義也。世俗裝卦例論九星白法,以定寸尺者,大謬也。
作者按:請郭璞和楊公也不知道什麼脈陰脈陽,脈表脈裏。《葬書》雲:涸燥者宜深,坦夷者宜淺”。上節凹者脈沉,此節凹者脈浮,自相矛盾。孰是孰誹?難自圓其説也。

發微論饒減篇

其次又當正饒減,饒減者言乎其消長也。夫龍虎左右各有饒減,然饒減龍虎者何哉?此消長陰陽之義也。饒減之法,大概以先到為主,龍山先到,則減龍而饒虎,其穴必居左。虎山先到,則減虎而饒龍,其穴必居右。蓋山水關鎖必須交固,然後氣全。穴左則取左山為關,須右邊水過宮鎖斷,所謂陰鎖陽關也。穴右則取右山為關,須左邊水過宮鎖斷。所謂陽鎖陰關也。惟有朝山朝水則順關順鎖,不妨若橫水過宮,則逆關逆鎖方善,斷不可改易也。毫釐差謬,禍福太遠,可不審哉。
作者按:葬以乘生氣為主,生氣如何來則如何立穴,饒不得,也減不得。

發微論趨避篇

其次又當詳趨避,趨避者言乎其決擇也。夫天下之道二,吉凶善惡常相伴,不能皆吉也而必有兇。不能皆善也而必有惡。故人之所遭有不齊也。既所遭之不齊,則必有以處趨吉避凶去惡從善是也。地理亦然,大山川之所鍾,不能皆全純粹之氣,不能無所駁雜。既不能無所駁雜,則妍媸醜好紛然前陳,亦其宜耳。然而山川之變態不一,咫尺之移轉頓殊,或低視而醜,或高視而好,或左視而妍,或右視而媸,或秀氣聚下而高則否,或情意偏右而左則虧。
作者按:趨吉,避兇,四字,人皆知之。何謂駁雜,妍媸醜好?如何趨?如何避也。?應有具體趨避之法,不能空談。

發微論裁成篇

其次又當知裁成,裁成者言乎其人事也。夫人不天,不因天不人不成,自有宇宙,即有山川,數不加多,用不加少,必天生自然而後定。則天地之造化亦有限矣。是故山川之融結在天,而山水裁成在人。或過焉吾則裁其過。或不及焉吾則益其不及,使適於中。裁長補短,損高益下,莫不有當然之理。其始也,不過目力之巧,工力之具。其終也,奪神功改天命,而人與天無間然。故善者,盡其當然,而不害其為自然。不善者,泥乎自然,卒不知其所當然,所以道不虛行,存乎其人也。
作者按:人定勝天,其志可嘉。

發微論感應篇

其次又當原感應,感應者,言乎其天道也。夫天道不言,而響應福善、禍淫,皆是物也。諺雲:陰地好,不如心地好。此善而,感應之理也。是故求地者,必以積德為本。若其德果厚,天必以吉地應之是。所以福其子孫者,心也。而地之吉亦將以符之也。其惡果盈天,必以凶地應之是,所以禍其子孫者,亦本於心也。而地之兇亦將以符之也。蓋心者氣之主,氣者德之符,天未嘗有心於人,而人之一心一氣感應,自相符合耳。郭氏雲:吉凶感應,鬼神及人,人於先骸,固不可不擇其所而安厝之,然不修其本,惟末是圖,則不累祖宗者寡矣。況欲有以福其子孫哉。地理之微,吾既發明之,故述此於篇末,以明天道之不可誣,人心之所當謹,噫!觀是書者,其知所戒哉!
按:與人為善,誠美事也。郭氏所云“氣感而應”非“吉凶感應”也。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