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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水務局

鎖定
登封市水利局 [1]  成立於1956年4月,為了強化水資源統一管理,於1994年7月4日,在登封市水利局原有基礎上,成立了全國第二家、縣級市第一家登封市水務局,對全市水資源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調配,統一管理,有效的促進了水利經濟的迅速發展。全系統共有18個科室、15個黨支部和11個二級機構, 800餘人。
中文名
登封市水務局
外文名
Dengfeng city water department
性    質
政府機關
地    點
登封市

登封市水務局基本情況

內設科室情況
共有18個科室:辦公室、財務科、財審科、人事科、農業科、農水科、水保科、工程管理科、水政科、派出所、水保監督站、河道管理科、行政科、盃賽辦、移民辦、檢察室、信訪辦、行政服務科。(團委、婦聯、計生辦和辦公室在一塊辦公)
黨支部情況
共有15個黨支部(實際只有13個黨支部):自來水公司黨支部、少林供水站黨支部、局機關黨支部、老幹部黨支部、紙坊水庫黨支部、少林水庫黨支部、券門水庫黨支部、水利倉庫黨支部、物資工程公司黨支部、打井隊黨支部、河道管理所黨支部、節水辦黨支部、水產公司黨支部,共有209名黨員。(東水廠黨支部、萬羊崗水廠黨支部合併到自來水公司黨支部)
二級機構情況
共有11個二級機構:供水總公司(東水廠、萬羊崗水廠、盧店水廠、自來水公司合併成立)、少林供水站、紙坊水庫、少林水庫、券門水庫、水利倉庫、物資工程公司、打井隊、河道管理所、供水節水辦公室、水產公司。
全市水利設施狀況
(1)全市可利用機電井2065眼;
(2)全市可利用提灌站239處;
(3)全市共有55個自流灌區,其中萬畝灌區6個,小一類灌區9個,小二類灌區40個,設計灌溉面積18.51萬畝,實際灌溉面積5.93萬畝,現有硬化渠道134公里。
水利項目情況
(1)集中供水工程(打井、引水、提水)416處,已解決33.8萬人飲水困難,爭取上級水利資金投資6534.9萬元。
(2)自1999年至今,全市共建屋頂接水10200處,解決4.18萬人飲水困難,爭取上級水利資金和羣眾自籌投資2226萬元。
(3)自2001年至今,全市在大冶、唐莊、宣化、潁陽、石道、白坪、徐莊、送表、大金店、君召等鄉鎮共建微集雨工程8500餘處,累計投資3500萬元,其中上級投資1500萬元。
(4)全市發展節水灌溉面積10萬畝,主要是低壓管道灌溉,由財政、水利、農業開發、土地等部門多方籌資建設。
(5)近5年來投資建設的省級節水示範項目有潁陽西範寨節水灌溉工程,鄭州市節水示範項目有潁陽楊嶺節水灌溉工程、陽城節水灌溉工程、石道隱士溝節水灌溉工程、大金店段村節水灌溉工程,5個項目效益面積0.65萬畝,總投資195萬元,其中上級投資190萬元。
(6)自2005年至今,全市共建農村安全水工程143處,其中39處正在建設,累計投資5478萬元,其中上級投資4401萬元。
全市供水狀況
市區供水水源地主要有少林水庫、紙坊水庫、馬莊水庫、券門水庫,擁有供水工程五廠、一站,即一水廠、二水廠、萬羊崗水廠、城市供水擴建工程新建水廠、盧店水廠和一個加壓泵站,設計供水能力3.2萬噸/日,現平均供水量為1.5萬噸/日,供水管網達160.5公里,供水面積輻射26平方公里,市區供水單位總資產為2884萬元,固定資產2022萬元,現有幹部職工257人。
全市水產業狀況
全市55座水庫可養水面24873畝,實際利用水面23405畝,全年水產品產量達800噸,主要以花鰱、白鰱、草魚、鯉魚、鯽魚為主,另外有銀魚、桂魚等名貴魚類,白沙、券門等水庫有網箱精養近200箱,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市水產業基本形成了以白沙水庫為中心,輻射全市的格局。

登封市水務局職能職責

根據《中共登封市委 登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登封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登發〔2010〕4號),設立登封市水務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水利局承擔的職責劃入市水務局。
(三)將原市供水節水辦公室承擔的供水節水管理職責劃入市水務局。
(四)將原市水利局承擔的水產業和漁政漁船監管職責劃入市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市民飲用水水源地水庫水產業項目的申報需先由市水務局同意。
(五)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鄭州市有關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組織編制全市水務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水務年度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水務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
(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調水)。負責擬訂全市中長期水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水資源的調查評價;組織全市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防洪、節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費徵收使用制度。
(四)負責城鄉水務一體化建設。負責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統籌兼顧城鄉用水一體化,負責保障城鄉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區、生態水系、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負責全市防洪、除澇、河道整治及水生態、水環境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生態水系的建設和管理。
(五)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監測河道、水庫及其他水體排污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的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節約用水標準,管理監督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節約用水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負責登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河道、水庫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和應急水量的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八)編制、審查全市大中小型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方案。
(九)負責全市河道、水庫、灌區、蓄洪區、泄洪區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工作;負責河、湖、水庫及灘地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旅遊事業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的監測、預報和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市管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保持設施的竣工驗收;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供水、飲水工作;負責農村水生態、水環境和灌區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負責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水事糾紛;參與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三)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負責全市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務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水務科技工作。負責全市水務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全市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務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對外水務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五)負責移民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有關移民政策;負責編制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的規劃、計劃;負責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六)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城鄉水務管理體制,積極推進水務一體化進程。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登封市水務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登封市水務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水電、信息、資料檔案、保衞、保密、信訪、行政、宣傳、政務公開、新聞發佈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組織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涉法決策的事先審核、規範性文件管理、執法案件的審查和上報備案;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實施錯案責任追究;承辦局機關的賠償(補償)、應訴和行政複議案件。
(二)組織編制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人事檔案管理、勞保、醫保統籌、勞動合同的簽訂;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續聘、技術工人考核及離退休人員的各項服務管理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水務行業各項經濟調節措施;研究提出有關水務價格;負責全市水務資金監管和收費工作;對水利資金進行宏觀調節;負責水務系統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四)規劃建設科
負責擬訂全市水務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全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流域(區域)水系綜合規劃;負責全市防洪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申報工作;負責市管及地方項目設計的審核;負責編制水利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承辦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水務科技工作;制定跨鄉(鎮)區、辦的水量分配方案、水中長期供應計劃;審查縣(市)管水利項目,指導監督全市水利工程招投標、質量監督等工作;負責承辦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河流、水庫及水務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負責水庫大壩安全監管;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和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負責全市重點工程建設與運行;負責全市河道、水庫、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負責河道清障、堤防維護和採砂管理;負責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工作;負責灌區水費徵收和管理使用工作;開發水利旅遊資源;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水政水資源科
負責擬訂全市水務法制建設規劃和起草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水事糾紛協調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用水中長期供求計劃;負責水量分配、年度用水計劃、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負責全市供水水源、生態水系的水資源調度;負責全市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管理工作;負責登封市城市規劃區內節約用水“三同時”制度的實施;組織實施創建節水型城市、節水型單位、節水型企業、節水型社區、節水型灌區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組織實施水資源費的徵收使用制度;組織編髮全市水資源公報;負責全市水井鑿井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全市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和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制定水土保持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全市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驗收工作,並依法徵繳、管理和使用水土保持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負責對水土保持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農村水利科
負責編制全市農村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供水、人畜飲水安全、農村節水等工作;負責農田水利灌溉、機排灌站、旱澇保收田、農田水利科研和農村水生態、水環境建設及整治等工作;負責全市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
(七)行政服務科
負責受理依法應當由市水務局履行的所有行政審批服務職能。

登封市水務局人員編制

登封市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7名,總工程師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紀檢(監察)和機關黨組織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登封市水務局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市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環境保護局發佈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務局發佈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市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二)河道採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務局對河道採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沙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市交通運輸局對河道採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市水務局牽頭,會同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採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採砂規劃和計劃,河道採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三)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3] 

登封市水務局地理位置

地址:嵩山路425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