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畲族民歌
鎖定
畲族民歌,流行於福建省、浙江省畲族居住地的傳統音樂,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唱山歌是畲族民眾傳授歷史、文化、生產、生活等知識和進行文化娛樂活動的重要方式。因此,畲族民歌歷史悠久,伴隨着畲族人民祖祖輩輩,沿襲而來。畲民以歌代言、以歌敍事,形成了勞作對歌、三月三歌會、長夜盤歌、婚慶喜歌、祭祀頌歌、喪葬哀歌等歌俗。
[1]
2006年5月20日,福建省寧德市申報的畲族民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
2008年6月14日,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申報的畲族民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1]
2011年6月9日,浙江省泰順縣申報的畲族民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3]
該3項非遺的項目編號均為Ⅱ-7。
- 中文名
- 畲族民歌
- 批准時間
- 2006年5月20日、2008年6月14日、2011年6月9日
- 非遺級別
- 國家級
- 遺產類別
- 傳統音樂
- 遺產編號
- Ⅱ-7
- 申報地區
- 福建省寧德市、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泰順縣
畲族民歌歷史淵源
畲族民歌表演(5張)
明萬曆三年(1575),畲族遷入泰順後,畲族民歌從此在山城落地紮根。浙江省泰順縣畲族民歌以輕聲細語為特色,句首常細分強拍,尾音拖長,形成別具特色的“泰順調”。此調雖和“浙閩調”(指閩東、浙南、浙西的商調式)大致相同,但由於語言等不同,在音域、音調等方面表現出其獨特的個性。
[3]
畲族民歌基本特徵
畲族民歌題材內容
畲族民歌表演曲調
畲族民歌演唱形式
畲族民歌多用假聲歌唱,按唱法的不同,有平講調、假聲唱、放高音等三種變化。在福建省寧德北部的七都、八都、九都等地,還有一種“雙音”的歌唱形式。由男女二人用同一歌詞演唱,曲調之間形成支聲式、模仿式或和音式關係。
[2]
畲族民歌的演唱有“高聲”(假聲)和“低聲”(真聲)之分,演唱形式包括獨唱、對唱和重唱等。浙江畲族民歌的詞句基本不變,只是變換兩次韻腳,使之一化為三,形成獨特的“三條變”的“復沓”手法,這在中國民歌中是獨樹一幟的。
[1]
畲族民歌傳承保護
畲族民歌傳承價值
畲族民歌傳承狀況
畲族民歌傳承人物
藍陳啓,女,1938年1月10日出生,畲族民歌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序號:03-0811,申報地區: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
[7]
畲族民歌保護措施
雷炳虎是畲族民歌省級傳承人,在退休前,是建德當地的小學教師。在其40年的教學生涯中,曾先後奔赴麗水、建德多地,收集、整理畲族民歌。數年來,他整理出了《高皇歌》《種田歌》《白扇歌》等近3000首畲族民歌手抄本,並一一複印成冊,贈送給少數民族村村民用於學唱。並於2014年,與畲族同胞一起協同大同鎮政府建德市非遺中心,編纂出《大同畲族民歌》,書中共計收錄畲族民歌3570首。
[5]
2022年9月,浙江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履職盡責情況評估建議予以公示,泰順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因2020年機構改革,泰順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和泰順縣廊橋申遺和保護研究中心合併為泰順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泰順縣廊橋申遺和保護研究中心),故變更保護單位為泰順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泰順縣廊橋申遺和保護研究中心);景寧畲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因2019年12月31日機構改革, 景寧畲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和景寧畲族自治縣文物保護管理所整合組建景寧畲族自治縣文物和非遺保護中心,為景寧畲族自治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股級,景寧畲族自治縣文物和非遺保護中心單位名稱自2020年1月1日實行,故變更保護單位為景寧畲族自治縣文物和非遺保護中心。。
[10]
畲族民歌社會影響
- 榮譽表彰
2012年,藍陳啓到北京參加了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並獲創作、表演金獎和最佳音樂創作獎等獎項。
[4]
- 重要活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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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畲族民歌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 .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博物館 [引用日期2020-04-02]
- 2. 畲族民歌福建省寧德市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博物館[引用日期2020-04-02]
- 3. 畲族民歌浙江省泰順縣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博物館 [引用日期2020-04-02]
- 4. “畲族歌王”藍陳啓:把千年畲族文化“唱”出大山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0-04-05]
- 5. 畲族民歌:族人從古唱到今 .中師華夏教育科技研究院[引用日期2020-04-02]
- 6. 雷美鳳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博物館 [引用日期2020-04-03]
- 7. 藍陳啓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博物館 [引用日期2020-04-03]
- 8.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公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引用日期2019-12-10]
- 9. 藍陳啓 .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引用日期2020-04-03]
- 10.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履職盡責情況評估建議公示 .其他.2022-09-05
- 11. 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的公告 .文化和旅遊部.2023-11-01
- 12.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公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的公告 .文化和旅遊部[引用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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