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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役
(中國明清時期的差役)
鎖定
- 中文名
- 番役
- 別 名
- 番子
- 原 為
- 明代中央特務機關廠
- 時 期
- 明清時期
番役讀音
fān yì
番役解釋
清人福格《聽雨叢談》卷五“番役”條雲:“所以命之曰番役者,其義殆不可曉,蓋相沿明季廠役之名也。明季廠衞有番役,其跡最橫。”又引《暇老齋筆記》雲:“本朝所設番子,專司緝捕盜賊、訪拿逃亡及娼賭兇棍等事。”
衙役名。又稱“番子”。專司緝捕之役。內務府所屬管轄番役處,額設四十名,於內務府三旗各佐領、管領下兵丁內選充,食餉。凡番役,皆給照票一張,填寫年貌,鈐蓋內務府堂印,並各給銅腰牌一面。遇有缺出, 腰牌即給予補缺之人,照票繳還堂上銷燬。凡緝獲人犯,即分別事之輕重,按四等給賞銀,頭等二十兩、二等十兩、三等五兩、四等三兩。如有違誤疏縱、威脅嚇詐及私刑拷打等情弊,照例責懲。其他如步軍統領衙門等處,亦設有番役若干,於順天府民人中選充。番役之名沿自明代廠役名稱,含意已不可知,其時廠衞番役,十分兇橫,羅織緝捕直入犯人之家,非刑拷打。平時偵人隱私,敲詐勒索,無惡不作。清代番役,由品官統率,專司緝捕盜賊,訪拿逃人及娼賭兇棍等事,其他一概不得干預,較明代廠衞番役有所斂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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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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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番役 .中華文史網[引用日期201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