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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石頭打死

鎖定
以色列的律法,對有些罪犯要用石頭打死,以執行死刑。民間人人都可參加,見證人先下手,將惡從他們中間除去。古時,以色列百姓在氣憤時,也慣用石頭去打死他們所反對或認為該死的人。
中文名
用石頭打死
外文名
Be Stoned to Death
聖經記載:
1、“耶和華對摩西説:“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説: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利20:1-2)
2、“文士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説:'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説該把她怎麼樣呢?'"(約8:3-5)
3、司提反因給耶穌作見證,猶太人“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他,……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説:'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又跪下大聲喊着説:'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説了這話,就睡了(死了)。”(徒7:54-60) [1] 
參考資料
  • 1.    白曉雲.《聖經語彙詞典》: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年1月:第2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