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權出典
鎖定
- 中文名
- 產權出典
- 外文名
- Property pawned
- 關 係
- 房不計租、錢不計息
- 應 用
- 房屋出典
- 法律特徵
- 不喪失房屋所有權
釋義
所謂的產權出典指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生產資料等的產權,在一定期限內典當給其他人使用,而取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房屋出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房屋出典一般是“房不計租、錢不計息”的互利、有償法律關係。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佔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納租金;出典人產權出典取得融資,可以出息,也可以不出息,這取決於雙方的商定。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須以承典人支付典價為前提,因而雙方這種法律關係又是雙務、有償的。
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屆滿前出典人並不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權(用益物權)。房屋出典後,在典期以內,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權,但已不能直接佔有、使用房屋;承典人雖取得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權,但並不能任意進行處分。典期屆滿的一般法律後果是,出典人如不返還典價款即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則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