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鎖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為甘肅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加掛甘肅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為正廳級。中共甘肅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與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合署辦公。 [2] 
中文名
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辦公地址
蘭州市南昌路805號 [2] 
性    質
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廳級

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歸口管理全省外事、港澳事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外事、港澳事務工作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外事、港澳事務工作的指示、決定。
二、制定外事、港澳事務工作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外事、港澳事務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重大外事、港澳事務活動;處理重大涉外事務。
三、審批審核授權範圍內的因公出國(境)團組和邀請外國人員來甘訪問事宜;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通行證頒發及簽證、簽註工作。
四、負責組織接待來甘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甘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統籌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等領導的外事活動。
五、負責協調我省與國際友好省州、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國際友好城市結好的報批手續。
六、負責我省中蒙邊界管理工作;指導並參與邊防會談、會晤。
七、接待和管理來甘採訪的外國記者和港澳記者有關事宜。
八、負責全省港澳事務工作和港澳重要賓客來訪的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引進港澳資金、技術、人才和港澳同胞捐贈等方面的政策規定,開展引進港澳資金、技術工作。
九、指導甘肅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甘肅省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甘肅省國際友好聯絡會等社會組織的工作。
十、承擔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承辦省委、省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 

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內設機構

綜合處
負責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工作。跟蹤督辦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和重點工作、重大涉外事項的推進完成。承擔信息收集、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件核稿、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行政督查、信訪接待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出國政審和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幹部職工的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3] 
統籌協調處
負責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定省級領導年度出訪計劃,承辦報批事宜。督促檢查各項涉外政策法規的落實。研究制訂全省外事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地方性外事規章制度。分析研判全省各領域對外交往狀況,提出系統性對策和合理化建議。承擔辦內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負責外事政策和國際熱點、敏感問題研究及綜合性調研工作。負責我省中蒙邊界的管理,協調處理涉邊外事業務,指導並參與邊防、口岸會談和會晤工作。 [4] 
出入境管理處
負責全省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和人員的審核、審批及計劃管理工作。承辦因公臨時出國團組人員護照、簽證及赴港澳團組人員通行證和簽註工作。承擔因公出國護照、港澳通行證管理工作。審核涉外公證認證等領事業務。承辦APEC商務旅行卡的申辦審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因公出國(境)團組違紀違規問題。管理駐京簽證室簽證工作。承辦我省邀請重要外賓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受理外國人來甘簽證、邀請函審發。負責我省國際會議的審核報批。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在甘外國人管理。負責我省領事安全保護工作,綜合協調我省涉外案件的處理。 [5] 
亞洲非洲處
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我省與相關地區國家及區域性國際組織開展交往的各項事宜。負責與相關地區國家駐華使領館的聯繫和人員來甘公務活動的安排及接待。承辦省領導出訪相關地區國家的有關事宜。統籌安排省級領導出席涉相關地區國家的外事活動。承辦相關地區國家重要來訪團組的接待事宜。協調、管理我省同相關地區國家發展友好城市。承擔我省重要節會的外事服務保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相關地區人員在我省的涉外案件。 [6] 
歐洲美洲大洋洲處
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我省與相關地區國家及區域性國際組織開展交往的各項事宜。負責與相關地區國家駐華使領館的聯繫和人員來甘公務活動的安排及接待。承辦省領導出訪相關地區國家的有關事宜。統籌安排省級領導出席涉相關地區國家的外事活動。承辦相關地區國家重要來訪團組的接待事宜。協調、管理我省同相關地區國家發展友好城市工作。承擔我省重要節會的外事服務保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相關地區人員在我省的涉外案件。 [7] 
新聞文化處(涉外安全處)
負責重要涉外活動新聞報道的組織和稿件審核。負責本辦網站建設和上網信息的審核與發佈,編輯工作年鑑。承擔外國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來甘採訪的服務與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安排。承辦我省“一帶一路”建設境外安全保障協調小組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甘活動管理和外宣、維穩、反恐、救災等工作。 [8] 
交流合作處(港澳事務處)
負責指導協調我省跨地區國際交流合作。負責我省社會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和“一帶一路”民心相通工作。聯繫甘肅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甘肅省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和甘肅省國際友好聯絡會工作。負責我省港澳事務工作;指導協調我省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交流合作;聯絡在甘港澳企業。 [9] 
機關黨委
負責本辦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負責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和機關的理論學習安排及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文化建設和文明創建工作。承辦機關紀委日常工作;聯繫省紀委監委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組工作。 [10] 
機關後勤中心
在辦黨組和分管主任的領導下,開展機關後勤保障服務及機關日常事務管理。
1、擬定機關後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後勤工作人員的管理、考核。
2、負責機關公務車輛的管理和調配;為機關內外賓接待工作(住宿、用餐、交通等)提供後勤保障;做好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保管和辦公設備的維護。
3、負責機關辦公樓、院的安全保衞、環境衞生及水、電、暖的保障和日常維護工作。做好機關各類會議、活動所需場所及設備的保障服務工作。
4、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的對外聯絡和機關與所在轄區管理機構的溝通聯繫事宜。
5、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11] 
翻譯中心
為全省來訪的主要外賓及省級領導出國訪問、考察提供翻譯服務;為全省舉辦大型國際會議、國際經貿洽談、科技文化交流省級領導對外交往的信函等承擔翻譯工作以及培訓等任務。 [12] 
甘肅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13] 
甘肅省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 [14] 

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人員編制

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僑務辦公室、省港澳事務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1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五、其他事項
(一)保留機關後勤事業編制10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過三年的恢復,進入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1956年1月16日,省委根據外事工作的需要,報請中央同意,決定成立中共甘肅省委暨蘭州市委國際活動指導委員會,簡稱指委會。指委會由省委領導,宣傳、統戰、公安、外事、文教、交際、工、青、婦、和平、貿易、體育等單位負責人組成,下設辦公室 [15] 
1958年4月7日,省委決定撤銷甘肅省委暨蘭州市委國際活動指導委員會,成立省委外事領導小組。
1958年4月18日,甘肅省人民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成立“甘肅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辦公室”,統一管理本省外事工作
1958年7月22日,省人委將“甘肅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辦公室”更名為“甘肅省和蘭州市人民委員會外事辦公室”,並授權統一管理甘肅省和蘭州市的外事工作。省、市人委外事辦公室均為省委外事小組的辦事機構。
1959年12月4日,省委決定成立“專家工作處”。專家工作處為省人委的直屬處,由外事辦公室負責具體指導,下設專家工作和生活兩個科,配備幹部9人。1960年6月9日,國務院批准設立甘肅省人民委員會專家工作處。
1960年2月23日,省委決定省、市委外事辦公室分設,蘭州市的外事工作和專家工作,由蘭州市全面負責,並在市委直接領導下成立外事小組和外事辦公室。同年7月,市外辦成立。原“甘肅省和蘭州市人民委員會外事辦公室”更名為“甘肅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辦公室”。
1961年3月,省委報請中央批准,省人委4月21日第13次會議通過,省人委外事辦公室和專家處併入交際處,但對外均保留牌子。
1966年1月13日,省委為了減少層次、精簡機構,決定撤銷蘭州市委外事領導小組和外事辦公室,蘭州市的外事工作由省委外事小組直接領導,具體業務由省外事辦公室管理。
1967年11月15日,省委、省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在決定成立甘肅省外事工作小組時説明,原省外事辦公室是外事工作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承辦外事日常業務工作。
1973年11月10日,省委、省革命委員會決定,設置甘肅省革命委員會外事組,組長由省級領導兼任。
1976年4月9日,省委將“甘肅省革命委員會外事組”改名為“甘肅省革命委員會外事辦公室”。
1979年2月5日,省委批准成立省革命委員會外事辦公室黨組。1980年隨辦公室名稱的改變,變更為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黨組,此名通用至今。
1980年1月,“甘肅省革命委員會外事辦公室”改為“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1993年退出政府序列,作為政府的辦事機構,正廳級建制。
1996年機構改革時省外辦與僑辦、引智辦合併為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內設秘書處、出國(境)管理處、禮賓接待處、國際交流處(省對外友協辦公室)、新聞文化處、外國專家處(引智辦)、經濟聯絡處、僑政處和機關黨委。
2000年11月,省委決定成立“中共甘肅省省委外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省委主管副書記、主管副省長擔任,成員由省委、省政府秘書長及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生髮改委、省經委、省外貿廳、省公安廳、省安全廳、省外辦等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外辦。
2001年機構改革時省外辦劃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對職能做了部分調整,將引進國外智力的相關業務和來甘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省國際人才交流協會及其管理指導工作交省人事廳;根據外交部的要求,增加了管理我省中蒙邊界事務(即界務)和涉外事宜;將我省民間對外友好交往交由甘肅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負責。內設:綜合處、出國(境)管理處、禮賓接待處、國際交流處、僑政處、經濟聯絡等6個職能處室。
2004年4月27日,省委、省政府《關於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省委發[2004]13號)中,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列為政府直屬機構,加掛僑務辦公室、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
2009年3月19日,省委、省政府《關於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省委發[2009]8號)中,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列為政府組成部門,加掛僑務辦公室、港澳事務辦公室。
2009年8月26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甘肅省僑務辦公室、甘肅省港澳事務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甘政辦發[2009]144號)。主要職責有:貫徹執行國家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的指示、決定,制定工作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協調處理我省重大外事僑務港澳事務活動,承辦省級領導出訪;審核、審批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和邀請外國人員來訪事宜;負責接待來甘訪問的黨賓、國賓和重要外賓;負責友城報批和交往活動;負責中蒙邊界外事業務、外國和港澳記者活動;保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承辦港澳同胞資金技術引進、捐贈;指導友協、海協、國際友聯會工作等。設7個內設機構:綜合處、出國(境)管理處、禮賓接待處、國際交流處、僑務工作處、新聞文化處、港澳處,機關黨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1] 

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現任領導

張寶軍:黨組書記、主任 [1]  [16]  [23]  [25] 
朱莉莉:黨組成員、副主任 [19] 
梁保平:黨組成員、省對外友協專職副會長 [26] 
趙軍:黨組成員、副主任 [24] 
馬聰:一級巡視員 [28] 
楊永剛:二級巡視員
參考資料: [17-18]  [20-22]  [27]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