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理藩部

鎖定
理藩部是清代官署的名稱。
清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的官制改革中,原理藩院改稱理藩部。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理藩部改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
中文名
理藩部
所屬年代
清代
晚清時期中國邊疆民族中央管理機構的最大變化,是理藩院改稱理藩部。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公元1906年9月1日),在內外交困中,光緒帝奉慈禧懿旨宣示預備立憲,先行釐定官制諭,企圖通過立憲改革以自救。 [1]  除理藩院原有職掌外,凡外藩之移民、開墾,練兵。興學諸事皆歸其受理。設尚書,左右侍郎各一人,綜理部務。設領辦處為公務總彙之所。內部機構除原有的旗籍、典屬、王會、柔遠、徠遠、理刑六司外,增設殖產,邊衞二司,另有司務廳。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又增設憲政籌備處。 [2] 
參考資料
  • 1.    馬大正.《中國邊疆經略史》.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3:第274頁
  • 2.    劉國新主編.《中國政治制度辭典》.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1990:第1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