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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法

鎖定
理法,讀作:lǐ fǎ。詞組基本詞義是義理章法倫理規範。
中文名
理法
拼    音
lǐ fǎ
注    音
ㄌㄧˇ ㄈㄚˇ
引證解釋
《夢溪筆談·藝文二》

理法引證解釋

1. 義理章法
宋 沈括 《夢溪筆談·藝文二》:“觀其字音韻次序,皆有理法。”
《儒林外史》第十六回:“但昨看匡迥的文字,理法雖略有未清,才氣是極好的。”
夏丏尊 葉聖陶 《文心》十八:“沈先生是通曉文章的理法的。” [1] 
《水滸傳》第三三回:“量劉高不才,頗識些理法……我二人也無甚言語爭執,此是外間妄傳。”
《紅樓夢》第九十回:“那金桂素性為人,毫無閨閣理法。”
康有為 《上海強學會章程》:“萬國史學、萬國公法、萬國政教理法……皆聽人自認,與眾講習。”
3. 規律法則
李大釗 《研究歷史的任務》:“應當解釋記錄,尋出那些事實間的理法。”
郭沫若 《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一篇第二章第二節:“《易傳》的作者把《易》的辯證觀展開了,他是約略探尋到自然的理法。”

理法説文解字

法:法是指物質與物體,分為無形之“事法”,有形之“物法”。
理:物之“理”是脈絡關係,理通“禮”,於法而言,其理之道在禮。
禮:分形禮與物禮,以如法(與其相似脈絡的)實物禮及形禮。如其理,如其法,自能入理入法,進入其內部,自然合理合法,故如法之物方才為“禮”。
法本物聚,性好聚物,故是人皆會收禮,除非禮法不對,不如法,不如理,不得機而己。故合和有禮,有禮易入理,入理才有理,有禮好成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