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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高

(交口縣衞生健康和體育局原負責人)

鎖定
王高,男,漢族,1967年10月生,山西省交口縣人,大學專科學歷,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中文名
王高
國    籍
中國
民    族
籍    貫
山西省交口縣
出生日期
1967年10月

王高人物履歷

1989年7月至1990年9月,石樓縣教育局工作;
1990年9月至1996年1月,交口縣縣委辦公室工作;
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交口縣川口鄉黨委副書記;
1998年12月至2002年4月,待安排;
2002年4月至2009年11月,交口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交口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2010年9月至2016年2月,中陽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交口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待安排;
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交口縣衞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人;
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交口縣衞生健康和體育局負責人;
2021年2月被免職。 [1] 

王高人物事件

王高依法雙開

2021年8月,經呂梁市紀委監委指定,汾陽市紀委監委對交口縣衞生健康和體育局原負責人王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1] 

王高開除黨籍

經查,王高理想信念喪失,黨性觀念缺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按規定申報户口;違反羣眾紀律,縱容黑惡勢力,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以罰代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之便,在執法監察、土地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王高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交口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交口縣委批准,給予王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及孳息;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