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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

(金山區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副主任)

鎖定
王靜於2015年2月9日違反規定公車私用,擅自駕駛警車至某理髮店理髮。被金山區人民法院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中文名
王靜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職    務
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2015年2月9日,金山區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副主任、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王靜(副處級),違反規定公車私用,擅自駕駛警車至某理髮店理髮。金山區人民法院給予王靜行政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