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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紅

(雲南省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

鎖定
王紅,女,漢族,1967年4月生,大學學歷,黨外幹部,1989年9月參加工作。 [1]  曾任雲南省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2]  [4] 
2023年7月,王紅涉嫌嚴重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監察調查; [5]  10月,王紅被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7] 
中文名
王紅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7年4月

王紅人物履歷

曾任玉溪市紅塔區政府副區長。 [1] 
2020年10月—2023年10月,任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3]  [7] 

王紅人物事件

王紅違紀被查

2023年7月,據玉溪市監委消息: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王紅涉嫌嚴重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監察調查。 [5] 

王紅開除公職

2023年11月,據玉溪市監委消息:經玉溪市委批准,玉溪市監委對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王紅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王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要求,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送給的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旅遊活動安排,並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工作要求,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滯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財政補助資金撥付、財政借款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王紅身為領導幹部,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要求、工作要求,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手不收斂,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玉溪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紅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 

王紅公開通報

2024年4月,雲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3起羣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其中,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王紅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收受禮品問題。2015年11月,王紅到省外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後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到北京、蘇州等地遊玩,食宿、交通等費用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王紅在擔任紅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期間,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香煙、白酒等禮品及健身卡摺合共計2.8萬餘元。王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0月被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