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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

(廣州某製藥公司的醫藥代表)

鎖定
王燕,廣州某製藥公司的醫藥代表。
中文名
王燕
職    務
廣州某製藥公司的醫藥代表
人物事件
為增加藥品的銷售額,女藥商向多家醫院醫務人員行賄15萬多元。近日,經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被告人王燕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
王燕系廣州某製藥公司的醫藥代表,負責公司生產的藥品在漳州地區的銷售。自2012年1月起,王燕在推銷其所代理的“抗感顆粒”等藥品過程中,根據醫生所開處方量送予醫生相應回扣和禮品,促使醫生多開其代理的藥品。據查,王燕先後向薌城區天寶鎮中心衞生院、漳浦縣中醫院、南靖縣中醫院、長泰縣醫院等多家醫院的122名醫務人員,送出賄賂款共計15萬多元,還有一些茶、酒等禮品。2013年1月,王燕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刑事拘留。鑑於案發後王燕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可以從輕處罰,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