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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波

(四川省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副主任)

鎖定
王海波,男,漢族,1964年6月生,四川犍為人,大學文化。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四川省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
2018年10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海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 
中文名
王海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6月
出生地
四川犍為

王海波人物履歷

1981年8月至1984年7月,在成都陸軍學校學習;
1984年7月至2005年3月,在部隊服役;
2005年3月至2010年3月,任高縣人武部部長;
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待分配;
2010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

王海波人物事件

王海波違紀被查

2018年5月,四川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王海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王海波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經樂山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副主任王海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海波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法佔有國有財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截留單位收入,虛列單位支出報銷費用歸個人使用,涉嫌貪污犯罪。
王海波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海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