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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樛

鎖定
王樛(1627—1665),字子下,號息軒,淄川縣大窵橋村人,王鰲永次子,生母劉太淑人是側室。十四歲考上博士弟子員,乙酉年以父蔭初任鸞儀衞指揮僉事,人為“王小官”,參加平定姜瓖之變。改入鑲藍旗,歷官太常寺少卿,兼中書舍人,秘書院侍讀,通政使司右通政。康熙四年(1665年)卒,享年三十九歲。有《息軒草》。
本    名
王樛
子下
息軒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主要作品
《息軒草》
性    別
籍    貫
淄川
身    份
政治人物
旗    籍
漢軍鑲藍旗

王樛人物生平

圖片 圖片
王樛生於天啓七年(1627年),窵橋王氏九世。幼穎悟絕倫,九歲從父通州署中,讀左傅文選諸書,過目輒不忘。十四歲補邑博士弟子員。清順治元年(1644年)父在青州遇難,樛血草疏,請兵復仇。事定,世襲授鑾儀衞指揮僉事。順治五年改鑲蘭旗拜他喇布勒哈番。順治六年姜瓖叛變,樛充領火器西征,謹尊母親劉淑人之命,所到之處,愛護百姓,少殺生。城既下,諸軍有入民宅搶劫者,樛制止曰:“吾輩閲險多矣,家資尚不能保,敢妄求耶!”年餘,凱旋歸來,時國家經費不足,順治十年世祖下詔求言,樛上《陳鈔法》,陳述利弊甚悉,並自繕清字疏以進,世祖異之,詔入內院授太常寺少卿中書舍人,盡心校核清字,翻譯核正朝廷內外奏章。十八年改內秘院侍讀,至秋裁缺,復候補少卿,康熙四年(1665年)授通政使司右通政,加一級進階中憲大夫。
淄川官府丈量土地時,執行者私將法定每“步弓”三尺二寸,縮為三尺一寸,引發羣眾反對,樛出面使執行者改正過來,穩定了羣眾情緒,畝額以清,尤為百姓之利。淄川官票鹽税被壞人操縱,課税壓在百姓身上,樛調整將官票歸商人,讓商人辦課税,使鄉民深為受益。淄川向朝廷進的狐皮供奉,百姓深受其害,樛幫助交涉轉為免供。其他如替窮人買棺材、還債、贖身等不勝枚舉。
樛助人為樂,忠人之事,急人之難,慷慨解囊,賙濟難者,毫不吝嗇,而自己的生活卻十分節儉,終生淡泊明志,並要求家人不染侈奢之風。康熙四年以病卒於官,享年三十九歲。去世後,家人各箱櫃搜遍,僅得銀百兩,殮衣棺槨沒法辦置,以致貸借他人。上至士大夫,下至背馱肩挑小販,都為之傷心流淚,被人思念、禱告、祝願,紛紛傳頌他的美德。 [1] 

王樛家庭情況

王樛無子,由王籙永的孫子王敷政世襲。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