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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明

(哈爾濱理工大學法學院教師、北京大成(哈爾濱)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鎖定
王明明,哈爾濱理工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師, [1]  碩士研究生導師, [46]  北京大成(哈爾濱)律師事務所律師、顧問, [62]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 [2]  自2011年開始律師執業, [29]  明理明法研習會創始人兼會長, [3]  黑龍江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黑龍江省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 [2]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 [4]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刑事訴訟法學博士, [1]  中國產業安全研究中心經濟學博士後; [2]  曾獲北京大學第二屆進修教師訪問學者論壇優秀論文一等獎(2009), [5]  [6]  第四屆北京高校證據科學博士生學術論壇三等獎(2011) [7]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2012) [8] 
中文名
王明明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哈爾濱市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學位/學歷
法學博士
職    業
研究生導師;兼職律師 [50]  [63] 
專業方向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法治教育 [50] 
學術代表作
《訴訟程序若干前沿問題研究》
主要成就
明理明法研習會創始人;明理明法研習會成為廣受學生讚譽的品牌 [51] 
執業年限
2011年開始律師執業 [29] 
執業機構
北京大成(哈爾濱)律師事務所 [62] 
執業證號
12301201120979465 [29] 
研究經歷
經濟學博士後 [2] 

王明明工作職務

哈爾濱理工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師; [9] 
北京大成(哈爾濱)律師事務所律師; [62] 
明理明法研習會創始人; [10] 
明理明法研習會會長; [3] 
哈爾濱理工大學特邀監察員; [11] 
哈爾濱市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12] 
黑龍江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 [2] 
黑龍江省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 [2] 

王明明活動行蹤

黑龍江省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學術沙龍 [55] 
家族財富傳承保護研討會; [13] 
明理明法研習會第10期《刑辯實戰研習》; [54] 
明理明法研習會第11期; [14] 
明理明法研習會第15期; [10] 
香坊法院首屆辯論邀請賽; [15] 
與京師(哈爾濱)律師所律師座談; [16] 
指導研究生《黑龍江省死刑案件量刑説理實證研究》項目,參加第十六屆“挑戰杯”黑龍江省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獲省二等獎; [17] 
分享指導學生參加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經驗; [18] 
分享指導學生參加“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經驗; [28] 
指導研究生《弘揚抗疫精神,傳承紅色基因》項目,參加第十七屆工銀融e聯“挑戰杯”黑龍江省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紅色專項”活動,獲省三等獎; [42] 
參加第五期黑龍江省社科理論界青年人才培訓班; [43-44] 
作為指導教師參加“傳承紅色基因、弘揚抗聯精神”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考察活動; [45] 
參加哈爾濱理工大學黨委書記與教師座談會; [48] 
2021年國家憲法日作《法治中國之路》講座; [49] 
作為法律碩士專業《刑法學》課程授課教師,參加哈爾濱理工大學第二屆課程思政教學競賽暨黑龍江省高校課程思政教學競賽選拔賽,獲得研究生賽道一等獎; [52-53] 
2024年1月在由黑龍江省教育廳主辦的2023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精彩系列”教學成果評選活動中,參選的兩項本科《思想道德與法治》課程教學作品分別獲得“精彩教案”三等獎、“精彩微課”二等獎; [56] 
2024年1月中旬,赴上海外國語大學、寧波財經學院、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師範大學、浙江傳媒學院進行走訪交流。 [57-61] 
2024年4月11日參加哈鐵檢察機關全省優秀公訴人競賽選手選拔活動暨刑事檢察業務培訓,擔任模擬法庭論辯、刑事檢察業務答辯、策論答辯比賽環節評委。 [64] 
2024年5月20日赴七台河市長興學校為學生做題為《明理明法——為什麼從小就要遵紀守法?》的法治講座。 [65-66] 

王明明學術背景

北京大學法學院訪學教師; [6] 
北京大學訪學論文一等獎 北京大學訪學論文一等獎 [5]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 [4]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刑事訴訟法學博士; [7]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8]
中國產業安全研究中心經濟學博士後。 [2] 

王明明主要成果

(一)專著
(二)論文
【1】《我國破產重整制度的價值目標及其實現機制——以法律經濟學為視角》(中國政法大學2009年碩士學位論文 [20] 
【2】《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度論——兼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第95條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6期) [21] 
【3】《從中美比較法視角檢視《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的程序性規定》(《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2年第4期) [22] 
【4】《公安機關遏制刑訊逼供路徑之回顧與前瞻》(《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4期) [23] 
【5】《規訓與懲罰:公安機關遏制刑訊逼供的必由之路》(《河南警察學院學報》2012年第4期) [24] 
【6】《論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序模式之弊》(《上海政法學院學報》2012年第6期) [25-26] 
【7】《量刑程序模式的中國選擇》(《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1期) [27] 

王明明刑辯案件

【1】王某偽造身份證件罪 [30] 
【2】邊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31] 
【3】邊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32] 
【4】邊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35] 
【5】計某違法發放貸款案 [33] 
【6】辛某故意殺人案 [34] 
【7】謝某尋釁滋事案 [36] 
【8】劉某、劉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37] 
【9】郭某失火案 [38] 
【10】計某違法發放貸款案 [39] 
【11】陳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案 [40] 
【12】王某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41] 
【13】康某聚眾鬥毆案 [4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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