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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

鎖定
王斌,曾任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 
2021年5月,王斌被開除公職,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 
中文名
王斌
國    籍
中國

王斌人物履歷

曾任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 

王斌人物事件

王斌涉嫌違紀

2018年6月以來,王斌多次邀約他人,以打麻將的方式從事賭博活動。特別是2020年疫情期間,王斌先後多次主動組織本地幹部及社會人員聚眾打麻將。此外,王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王斌審查起訴

2021年4月,王斌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王斌開除公職

2021年5月19日,據清風咸寧消息,經咸寧市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通城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王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要求,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並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活動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違反組織要求,在幹部選撥任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説情干預,在疫情防控期拒不執行上級決定、命令;違反工作要求,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不良影響;違反道德要求,追求低級趣味,長期沉迷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王斌身為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無視國家公職人員的廉政規定和道德操守要求,甘於被圍獵,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墮落腐化,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咸寧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由咸寧市監委給予王斌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