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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生

(山西太原市原副市長)

鎖定
王建生,男,漢族,生於1956年7月,太原市晉源區人,大專文化,1977年參加工作,198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1]  曾任山西太原市副市長。
2018年12月,《山西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王建生黨內警告處分。
中文名
王建生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太原市晉源區
出生日期
1956年7月
性    別

王建生人物履歷

歷任南郊區工商局辦公室主任;南郊區小店鎮黨委副書記;南郊區郝莊鄉黨委書記;南郊區副區長;南城區委常委、副區長;太原市政府副秘書長;古交市委副書記、市長;太原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太原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太原市副市長,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 [1] 

王建生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太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決定免去王建生的山西太原市副市長職務。 [2] 

王建生人物事件

2016年,太原市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2015年上升7.71%,全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靠後;相關部門和單位對建設施工場所揚塵監管不力;推進小鍋爐淘汰工作不到位。截至2016年底,建成區還有10蒸噸及以下燃煤採暖鍋爐103台運行供熱。
2018年12月,《山西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王建生黨內警告處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