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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朋
鎖定
- 中文名
- 王宗朋
- 國 籍
- 中國
- 出生日期
- 1847年
- 逝世日期
- 1906年
- 出生地
- 清末山東濮州王榔頭莊(今鄄城縣箕山鎮)
- 字
- 蘭居
王宗朋簡介
王宗朋自幼愛好武術,刀、槍、鞭、棍樣樣精通。性格豪爽,剛強正直,扶弱濟貧,鬥豪強,抗官府。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他以練武強身,撫弱保家為宗旨,創建了“紅沙會”,會員很快發展到5000餘人。
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濮州孫汪至閻店段堰長週五典與馮德宣到南拔亭裏抓民夫、索堰捐,聲言“三丁抽一”去復堤,民堰捐由原來的每年每畝500錢增至1000錢,3日交不齊,送縣衙問罪。王宗朋聞訊,便帶着幾個“紅沙會”會員趕到裏公所,趕跑了週五典,抗住了民堰捐。
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清政府為支付賠款加徵土地税。濮州官府潘某(外號潘閻王)到箕山、王榔頭莊一帶坐鎮催收捐税。王宗朋偕同“紅沙會”會員往見潘某,要求他上達百姓苦難,免去捐税,如果官府責怪,他一人承擔。潘某懾於“紅沙會”的力量,未敢強行徵收。抗捐鬥爭的勝利,提高了王宗朋和“紅沙會”的威望。“紅沙會”由濮州發展到鄆城、嘉祥、鉅野、濟寧、汶上、壽張、沛縣等十幾個州縣。袁世凱任山東巡撫後,嚴令各州縣禁止幫會活動,鎮壓抗捐運動。鄆城知縣抓捕了鄆城的抗捐領袖任清合。王宗朋帶領30多名會員,趕赴鄆城縣衙,與知縣進行面對面的説理鬥爭。鄆城的抗捐羣眾團團包圍了鄆城縣衙,知縣迫於壓力,釋放了任清合。為了共同抗捐,王宗朋、任清合分頭串聯嘉祥、鉅野、鄆城、濟寧、濮州、東平州、壽張、汶上、豐縣、沛縣等11州縣的“紅沙會”、“大刀會”、“長槍會”,成立了“督總會”。王宗朋、任清合分別被推舉為督老總和副督老總。
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週五典再次以復堤為名敲詐民眾,濮州民怨沸騰,各莊長暗地醖釀罷免週五典,擁戴王宗朋為南拔亭里長兼堰長。週五典聞訊殺心頓起,與濮州知州王賡廷密謀,連夜去曹州誣告王宗朋“造反”,並要求知府發兵王?堆(今鄄城鎮)。知府準告,發兵500人,進駐王?堆。三月十日,王賡廷、週五典以請王宗朋到王?堆商量復堤為名,將王宗朋騙到王堆,殺害於北門外。
1909年(清宣統元年)十月上旬,8州縣42裏為王宗朋立“思慕碑”永作紀念。
王宗朋墓碑
箕山鎮王榔頭莊村東十字路口,有一座大型石質碑樓,高350釐米,碑首、碑座、碑身兩側皆飾以浮雕花紋,碑身正面一行大字為:“皇清處士王先生諱宗朋字蘭居眾州縣思慕碑”。兩側有對聯,上聯是:“殺身成仁非志士孰能若是”;下聯是:“捨生取義大丈夫不過如斯”。橫批是:“流芳百世”。碑上款部位為碑文,下款部位為三州、五縣、四十二里名稱,無立碑者姓名。末行為:“宣統元年歲次已酉陽月上浣之吉”。 王宗朋(1849-1906)王榔頭莊人,一生務農,少習武術,秉性剛直,行俠好義,樂於扶困濟危,深受鄉親愛戴。先成立“紅沙會”,被推舉為會總。後又與鄆城、嘉祥等縣“長槍會”、“大刀會”聯合,成立了“督總會”,覆被推為“督老總”。會員達四千餘眾。他因領導當地百姓反抗清政府橫徵暴斂,於清光緒32(1906)年被曹州知府王庚廷誘至鄄城北門外殺害。時年58歲。宣統元年(1909),王宗朋遇害三週年時,濮州、濟寧、嘉祥、壽張等州縣督總會員齊集王榔頭莊祭奠,立下了這棟石碑。為避免官府加害,撰文者,立碑者具都沒有留下姓名。1979年,該碑被確定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碑樓一側,有鄄城縣人民政府樹立的保護標誌。
王宗朋思慕碑碑文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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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宗朋思慕碑 .新浪博客.2010-06-03[引用日期20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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