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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

(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常委、工會主席)

鎖定
王宏,男,漢族,1958年8月生,山西大同人,大學學歷,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3月參加工作。曾任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工會主席。
2024年4月,王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 
中文名
王宏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西大同
出生日期
1958年8月

王宏人物履歷

曾任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忻州窯礦礦長,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工會主席。2018年8月退休。

王宏人物事件

王宏違紀被查

2023年10月,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原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工會主席王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王宏開除黨籍

2024年4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原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工會主席王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宏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由他人支付旅遊費用;違規為他人在職務調整晉升方面謀取利益;向管理服務對象高價售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本人不能説明來源。
王宏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