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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偉

(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經濟和信息化局黨委書記、局長)

鎖定
王宏偉,男,漢族,1977年5月出生,長街鎮人,1998年9月參加工作,200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南科技大學在職大學畢業。
曾任寧海縣經濟和信息化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3年5月,王宏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中文名
王宏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7年5月
畢業院校
湖南科技大學
出生地
長街鎮

王宏偉人物履歷

曾任縣散裝水泥辦公室、縣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主任,縣發展計劃局投資科科長,縣發展和改革局投資科科長、行政審批科科長,縣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總經理助理(掛職)。 [1] 
曾任寧海縣黃壇鎮黨委書記。
曾任寧海縣經濟和信息化局黨委書記、局長。 [2-3] 

王宏偉任免信息

2022年3月21日,寧海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王宏偉為寧海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 [2] 

王宏偉人物事件

王宏偉接受調查

2022年11月,寧海縣經濟和信息化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宏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寧海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王宏偉依法雙開

2023年5月,經中共寧海縣委批准,寧海縣紀委監委對寧海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宏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5] 
經查,王宏偉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漠,以轉移、隱匿證據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財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活動安排;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王宏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寧海縣紀委常委會會議、寧海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寧波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寧波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宏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寧海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