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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玉溪市交通運輸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玉溪市地方民航發展局、玉溪市地方鐵路發展局牌子。 [1-2]  [5] 
中文名
玉溪市交通運輸局
外文名
Yuxi Transportation Bureau
辦公地址
玉溪市紅塔區秀山西路7號 [7] 
性    質
事業單位
所屬地區
玉溪市
現任領導
張發彥(局長)

玉溪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規劃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行業發展,協助做好郵政管理有關工作,建立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體制機制,優化綜合交通運輸佈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發展。
(二)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和標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擬訂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發展戰略、政策和專項規劃,統籌銜接郵政行業規劃,組織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劃。組織擬訂有關貫徹法律、法規的實施意見。負責擬訂綜合運輸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綜合運輸計劃。負責擬訂綜合交通運輸地方標準,協調銜接各種交通運輸方式。承擔市級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行業有關改革工作。
(三)負責指導綜合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組織制定綜合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配合協調開展通用機場運營管理。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和汽車租賃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汽車出入境運輸、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監督經營性機動車營運安全標準執行,指導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管理,參與機動車報廢政策、標準制定工作。
(四)負責水路的行業管理。負責權限內(撫仙湖、星雲湖、杞麓湖除外)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航道管理養護、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規劃指導協調區域範圍內的民用航空建設發展。履行市政府規定和授權的機場行政管理職責。
(六)負責提出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規定權限提出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施。負責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規費政策、公路通行費的實施。
(七)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養護、市場的行業監管。負責組織協調公路、地方鐵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國家鐵路、機場項目建設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市級重點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九)負責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佈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培訓、環境保護、綠色交通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協調中央垂直管理的鐵路、民航、郵政,委託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負責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由市級承擔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負責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玉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交通運輸規劃、報批方面的職責分工。(1)玉溪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統籌協調全市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規劃。玉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2)由玉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會同玉溪市交通運輸局做好有關交通運輸規劃、項目的報批工作。玉溪市交通運輸局需要上報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重大項目,由玉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後,按照程序報批。需要由雲南省交通運輸廳、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審批、核准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由玉溪市交通運輸局、玉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審核、按照程序報批。
2.與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玉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城市軌道交通方面的職責分工。玉溪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上報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項目的審批,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及工程質量安全。玉溪市自然資源局負責銜接城市軌道交通的國土空間規劃。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城市軌道規劃與城市公共交通整體規劃的有效銜接。
3.與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城鄉公路建設方面的職責分工。玉溪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監督城市、鄉村外的公路建設項目的管理服務工作,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監督城市、鄉村內的市政道路建設項目的管理服務工作。
4.與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河道採砂方面的職責分工。玉溪市交通運輸局對河道採砂影響通航安全責。玉溪市水利局牽頭會同玉溪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對河道採砂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玉溪市自然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各級交通運輸部門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參與編制通航河道採砂規劃和計劃、河道採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5] 

玉溪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檔案、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要、保密、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督辦、接待、行業電子政務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會議,編寫史志。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對外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及信息化建設。
(二)行政審批科。負責擬訂行政審批有關制度、辦法和工作規則,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行業行政審批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體系專項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統籌銜接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和郵政專項規劃並提出草案,負責上報或出具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意見。組織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按照規定權限上報和審批、核准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佈有關信息。負責利用外資工作。負責組織交通行業扶貧工作。
(四)綜合運輸科。負責擬訂實施綜合運輸發展戰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銜接各種運輸方式。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擬訂綜合運輸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綜合運輸計劃。指導規範運輸市場秩序。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協調各種運輸方式銜接。組織制定運價政策。指導運輸線路、營運車輛、運輸站場等管理工作。監督經營性機動車營運安全標準執行。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參與機動車報廢政策、標準制定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和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權限範圍內公路運輸有關管理工作。負責交通戰備、國防動員工作。負責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權限內水路行業管理。負責擬訂水路運輸、工程維護、航務有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權限範圍內水路運輸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綜合建設科。負責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質量監督的行業管理。負責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指導行業工程質量監督,組織擬訂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有關重點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提出公路建設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的審批建議,指導造價管理、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實施監督工作。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基本建設行業資質審查和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全市農村公路建設工作。負責重點水路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六)法制安全科(應急辦公室)。指導行業法治建設。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法律顧問、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有關法律事務。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行業執法監督。負責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擬訂綜合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政策、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行業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水上搜救應急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網絡安全、輿情監控工作。
(七)資財審計科。負責擬訂綜合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辦法,負責交通發展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融資、信貸、外匯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及行業審計的協調工作。
(八)公路科。負責公路管理、養護行業管理。負責擬訂公路發展措施及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編制公路專項規劃,提出年度計劃和項目立項審查建議。負責公路養護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公路基礎設施運營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路域環境整治、服務區整治改造工作。指導公路標誌標線管理工作。監測和協調公路網運行。指導災毀搶修保通,監督公路災害防治及恢復工程的實施。負責公路通行費監督管理,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上報收費標準。指導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指導“四好農村路”創建工作。
(九)鐵路科。按照省政府鐵路建設工作要求,開展鐵路建設各項工作。組織開展鐵路項目規劃研究工作,提出行政區域內鐵路發展規劃建議,協調、配合做好鐵路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鐵路建設項目徵地拆遷工作的協調和組織落實,督促指導縣區開展鐵路建設徵地拆遷工作,統籌協調解決鐵路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做好鐵路建設徵地拆遷資金管理,擬訂鐵路建設徵地拆遷的資金安排計劃,按照項目進度要求及時撥付徵地拆遷資金。按照項目屬地管理原則,配合業務主管部門和鐵路項目業主單位,承擔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按照項目屬地管理原則,配合業務主管部門和鐵路項目業主單位,承擔鐵路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十)民航科。承擔全市行政區域內的民航發展管理工作,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民航行業管理和機場行政管理職責。貫徹落實國家民航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玉溪民航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負責協調民用航空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民用機場建設及其服務保障體系建設項目。按照規定報批民用機場建設及其服務保障體系建設項目,並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協助機場建設驗收工作。統籌管理支配由市財政安排下達的玉溪市預算內民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協調空域資源開發利用工作,依法對民用機場的機場淨空、電磁環境、控制用地保護等工作實施監管。配合協調開展通用機場運營管理。
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羣、意識形態工作,負責行業精神文明與行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服務、勞動工資、科技、僑務、統戰工作。負責行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行業有關改革工作,承辦行業內社會團體相關事務。 [6] 

玉溪市交通運輸局現任領導

局長:張發彥 [4] 
副局長:朱勇 [3]  [9] 
副局長:張慶麗 [8] 
副局長:普江泉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