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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條款

鎖定
這是NBA的工資條款,允許球隊在一個賽季內,裁掉一名球員。同時,該球員的工資不再算入球隊薪金總額。使用該條款裁員的球隊,主要是為了薪金總額超過工資帽,來避免繳納奢侈税
中文名
特赦條款
屬    性
NBA的工資條款
目    的
來避免繳納奢侈税

目錄

特赦條款起源

阿里納斯:首名被“特赦條款”裁員的球員 阿里納斯:首名被“特赦條款”裁員的球員
特赦條款第一次出現在NBA勞資協議中還要追溯到2005年,當時紐約尼克斯隊中身背上億合同的明星後衞阿蘭-休斯頓因為傷病始終無法上場,同時因為這份大合同的存在球隊也無法做出進一步的陣容調整。聯盟為了應對此類特殊情況,免於讓球隊揹負過大的薪金包袱,而出台了特赦條款,該條款也因此被稱為“阿蘭-休斯頓條款”。有趣的是,尼克斯最終並未將特赦條款用在休斯頓身上,而是選擇了特赦隊中另一名球員--綽號“垃圾狗”的傑羅姆-威廉姆斯。該條款允許薪金總額超過NBA工資帽的球隊,以保障履行合同薪金的前提下,“裁掉”名球員。該球員的工資需要照付,但是不計入球隊薪金總額。

特赦條款定義

在2011年的新版勞資協議中,聯盟重新定義了特赦條款,規定:每支球隊被允許在2011-12賽季至2015-16賽季期間,任何一個賽季開始前(有明確時間限制,通常是自由球員市場開放後7天)特赦一名球員,在剩餘合同薪水照常支付的前提下,使其合同不再被計入球隊薪金空間和奢侈税懲罰的計算。被特赦球員只能是在2011年7月1日之前簽下的合同,在此之後,無論是新的簽約、續約、延長合同,甚至重新修改合同條款,都將自動失去被特赦的資格。不過,每支球隊仍然只有一次使用特赦條款的機會。
根據特赦條款的規定,2011-12賽季到2015-16賽季期間,每支球隊僅有一次特赦球員的機會,被特赦的球員只能是在2011年7月1日之前簽下的合同。特赦之後,球隊須正常支付該球員的薪水,但他的工資不再計入球隊薪金空間。

特赦條款主要區別

這裏的特赦裁員,和傳統意義上的裁員不一樣。
裁員
傳統的裁員,即解僱。解僱後,根據合同條款分2種情況:
1. 有保障工資的條款的球員,球隊支付保障工資。如球員還剩下3年共計1300萬的合同,且合同保障工資條款説保障最低每年200萬工資,那麼球隊將其裁員之後只要支付每年200萬即可。
2. 沒有保障工資條款的球員,被裁員之後可以享受(原工資額/年 - 被裁後可以找到的同類工作的薪金額/年)。即剩餘3年1300萬合同,無保障工資條款,被裁員,球員被新東家以4年,1200萬簽約。那麼,該球員可以從老東家獲得:前3年每年133.33萬的補償款,第四年就沒了。但若球員被裁員後沒能找到新東家,那麼老東家必須在3年內每年支付該球員433.33萬的補償款。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裁員了,大部分情況下,原球隊仍然需要支付給球員一定的薪金。而這筆薪金依然會被算入球隊的球員薪金總額。雖然一定程度上能緩解資金壓力,但是要白白付給球員工資。同時,被裁員的球員一般無法再在聯盟內找到工作機會,那麼原球隊要面對的工資總額依然毫無變化。所以聯盟內很少球隊真正採取裁員,更多使用交易的手段,換來便宜的球員。
條款
特赦條款非常特殊,該條款允許球隊無視球員合同的剩餘時間、薪金總額等條款,停止一名球員的勞動合同。適用特赦條款的裁員,該球員的薪金不再計入球隊薪金總額。
這個情況下,即使有保障工資條款,該條款不生效。直接以每年全額補償形式,對球員“發工資”,而球員不需要再為球隊幹活。
認領
新款勞資協議規定:當一名球員被特赦後,其他球隊可以通過暗箱競價的方式認領他的合同,價高者得。如果特赦球員被成功認領,他的母隊只需支付原合同和競價之間的差額部分,舉例説明,尼克斯2011年特赦了昌西-比盧普斯最後一年價值1420萬美元的合同,快船在認領期內出價最高(200萬)成功認領,於是2011-12賽季快船將為比盧普斯支付200萬的薪水,而尼克斯只需支付1220萬。 [1] 
如果被特赦的球員在48小時以內沒有球隊認領,該球員將重新成為完全自由球員,不受限制地與除母隊之外的其他任何球隊簽約。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有薪金空間的球隊才能參與競價,沒有空間的球隊只能等到被特赦球員恢復自由身後才能與其簽約。
附:聯盟自2011年以來特赦名單一覽
魔術:吉爾伯特-阿里納斯,沒有球隊認領
尼克斯:昌西-比盧普斯,快船認領
勇士:查理-貝爾,沒有球隊認領
步行者:詹姆斯-波西,沒有球隊認領
騎士:拜倫-戴維斯,沒有球隊認領,自由球員身份加盟尼克斯
籃網:特拉維斯-奧特洛,國王認領
開拓者:布蘭登-羅伊,沒有球隊認領
76人:埃爾頓-布蘭德,小牛認領
小牛:布蘭登-海伍德,山貓認領
森林狼:達科-米利西奇,沒有球隊認領,自由球員身份加盟凱爾特人
火箭:路易斯-斯科拉,太陽認領
太陽:約什-柴爾德里斯,沒有球隊認領,自由球員身份加盟籃網
奇才:安德雷-布萊切,沒有球隊認領,自由球員身份加盟籃網
掘金:克里斯-安德森,沒有球隊認領,自由球員身份加盟熱火
快船:萊恩-戈麥斯,沒有球隊認領
山貓:泰魯斯-托馬斯,沒有球隊認領
湖人:慈世平,沒有球隊認領,自由球員身份加盟尼克斯
熱火:邁克-米勒,灰熊認領
猛龍:利納斯-克雷扎,沒有球隊認領,簽約土耳其球隊 [2] 
雄鹿:德魯-古登,沒有球隊認領 [3] 
公牛:卡洛斯-布澤爾,湖人認領

特赦條款功能

現行特赦條款的功能主要集中在兩方面:第一,可以為一些球隊增加操作靈活性。比如某支球隊薪金總額6000萬美元,而新賽季的聯盟工資帽為5868萬美元,按照規定,他們將沒有薪金空間簽約自由球員,可是如果選擇特赦掉一名年薪1000萬的球員,他們就擁有了868萬的空間可以用來籤人;第二,避免或減少奢侈税懲罰,我們知道,由於新款勞資協議的嚴苛規定,超税球隊每多花一分錢,就會多交同等數額甚至成倍的罰款。同樣的,特赦一名年薪幾百萬的球員,球隊就有機會節省上千萬的開支。
參考資料